@河南农村贫困人口:超40种疾病报销比例提至85%

大河客户端 02-14 05:03 责编:黄威风 我要分享


  2月13日,省政府办公厅传来好消息:农村贫困人口看病报销比例要提高了,以后农民兄弟看病花钱更少了!我省出台《关于进一步提高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水平的实施意见(试行) 》(简称“《实施意见》”),明确农村贫困人口的40多种疾病报销比例提升至85%,切实减轻农村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负担。

  【保障人群】

  我省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贫困人口

  根据《实施意见》,从2018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对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和门诊重特大疾病提高报销比例,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具体哪些人可以享受到这项优惠政策?《实施意见》明确,保障对象为具有我省户籍、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农村贫困人口,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含贫困残疾人)、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对象。

  【提高报销】

  15种慢性病+25种重特大疾病,85%可报销

  记者梳理发现,此次我省对农村贫困人口医疗保障考虑非常细致,覆盖病种范围和报销比例都有增加,分别提高了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和门诊重特大疾病报销比例。

  在提高门诊慢性病报销比例方面,《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提高对农村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的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5%。同时,各地要确保本统筹地区城乡居民门诊慢性病病种增加到15种以上,具体病种可从省推荐的冠心病、高血压病、结核病等40个病种(名单见后面)中选择,也可自行确定。

  在提高门诊重特大疾病报销比例方面,我省门诊重特大疾病病种增加到25种以上,各地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提高对农村贫困人口门诊重特大疾病的报销比例,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85%。

  【简化程序】

  要想享受85%的报销比例,首先要完成门诊慢性病的审批。《实施意见》专门要求,各地要对农村贫困人口简化门诊慢性病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1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审批,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及时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

  此外,我省还将实行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管理,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签约服务管理,对慢性病患者提供跟踪管理和干预、诊疗服务。

  可能会有读者关心:报销比例提高了,医疗机构会不会提高医疗费用。对此,《实施意见》规定,严格控制医疗费用,有效防止过度医疗。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要对农村贫困人口合理用药、合理诊疗,原则上使用医保目录内药品、诊疗项目,未经患者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医保目录外药品和诊疗项目。

  同时,定点医疗机构过度医疗行为或与患者串通造假、骗取套取医保资金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会受到严肃查处,并依法追究医疗机构及相关人员责任。

  【相关链接】

  我省各地要确保农村贫困人口有15种以上门诊慢性病病种报销达到85%,具体病种可从下面40种门诊慢性病病种名单中确定,也可以自行确定。

  1.冠心病

  2.高血压病

  3.结核病

  4.糖尿病

  5.急性脑血管病后遗症

  6.肝硬化

  7.自身免疫性肝炎

  8.丙型肝炎

  9.精神分裂症

  10.分裂情感性障碍

  11.持久的妄想性障碍(偏执性精神病)

  12.双相(情感)障碍

  13.癫痫所致精神障碍

  14.精神发育迟滞伴发精神障碍

  15.癫痫病

  16.帕金森氏病

  17.血管性痴呆

  18.类风湿性关节炎

  19.强直性脊柱炎

  20.慢性支气管炎

  21.慢性阻塞性肺气肿

  22.肺心病

  23.慢性心功能衰竭

  24.冠脉支架术后

  25.心脏换瓣或搭桥术后抗凝治疗

  26.系统性红斑狼疮

  27.慢性肾小球肾炎

  28.肾病综合征

  29.硬皮病

  30.混合型结缔组织病

  31.干燥综合征

  32.白塞氏病

  33.恶性肿瘤

  34.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治疗

  35.股骨头坏死

  36.甲状腺功能减退

  37.炎症性肠病(慢性溃疡性结肠炎、克罗恩病)

  38.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

  39.视网膜静脉阻塞

  40.中、重度前列腺增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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