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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解读之二:什么是物业管理委员会?

河南手机报 07-28 14:35 责编:王正星 我要分享

河南手机报记者 王正星

什么是物业管理委员会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业主代表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居(村)民委员会的代表组成。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7至11人单数组成。其中业主代表不得少于1/2,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业主自荐或者推荐的基础上确定。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居(村)民委员会的代表担任。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自物业管理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0日内,将成员名单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布。

物业管理委员会应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推动成立业主大会并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自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之日起停止履行职责,并在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移交手续后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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