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荣乡村文化 助力乡村振兴——2021年全省乡村文化合作社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在郑召开
河南手机报记者 王正星 通讯员 张静

为贯彻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按照省委宣传部推进“八大工程”的要求,推动乡村文化合作社建设工作,6月15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召开了2021年全省乡村文化合作社建设工作经验交流会。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姜继鼎、一级巡视员康洁等出席了会议,来自平顶山、信阳、周口、修武、新蔡、永城、汝州、固始等地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和相关村镇负责人就本地乡村文化合作社发展情况作了专题汇报并进行了经验分享。

姜继鼎对各地创新乡村文化合作社发展模式、增强乡村文化合作社发展活力的做法表示肯定,对全省乡村文化合作社各项建设任务落实情况表示关切。姜继鼎表示,建设乡村文化合作社要谋划长远、站在当下、努力探索。要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因地制宜;要注重乡村文化合作社同乡村民宿、乡村研学等其他乡村产业的融合发展;要加强交流共建,在发展探索过程中不断借鉴外地成功案例和经验;要以结果导向作为工作理念和标准来衡量文化合作社发展成效。
姜继鼎强调,乡村文化合作社的生命力在于人民群众的参与度和自发性,核心在于对非遗等传统文化的挖掘、创新和传承,各地文化旅游部门和相关单位要把乡村文化合作社植入乡村运营中,推动乡村文化合作社内容和形式的多元化发展,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悉,按照省委宣传部“八大工程”重点任务的要求,自2010年以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大力推进乡村文化合作社建设,取得初步成效。截止2021年6月1日,全省各地成立文化合作社398个,整合各种农民文艺团队1267个,发展社员近万名,组织开展各种活动累计达2126场,服务群众140余万,有力提升了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动了乡土文化传承,促进了乡风文明建设,带动了乡村文旅产业发展,全省逐步形成以“文化合作社”为抓手的乡村文化建设新模式。

首批建立的各地文化合作社,充分依托区域特点、突出资源优势,积极探索传统文化的保护传承弘扬,为乡村振兴注入了强大的精神动力。郑州新郑结合当地民俗文化,建设了舞狮合作社、秧歌合作社、大铜器合作社等13个特色社;周口西华县半截楼村采取一才多用、交叉组合的方式,围绕有广泛群众基础的金腰鼓、扇子舞、盘鼓舞等文艺形式,组建了七个“百人团”文化合作社;汝州市建立了1个市级总社、21个乡镇级分社、120个村级分社,形成了市乡村总分社相互合作、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新县文化合作社“嵌入”乡村运营,为乡村旅游注入新的看点和活力;登封市大冶镇垌头村以农民合唱团为起点成立文化合作社,让农民入股自建剧场,打造沉浸式体验剧《再现朝阳沟》,走出了融合产业发展的新模式;宝丰县大营镇清凉寺村文化合作社,动员社员入股参与,成立汝源文旅产业发展有限公司,采取“汝瓷文化+互联网”,开展汝瓷文化产品电商业务,趟出了一条用文化资源打造文化品牌、用文化产业反哺文化资源的新路子。
据了解,下一步,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将持续加大对乡村文化合作社的宣传推广,大力实施乡村文化合作社指导培训计划,推动建立文化合作社线上互动分享板块,依托文化合作社有效载体,不断挖掘整合优秀传统文化,推动民间艺术和乡土文化发展繁荣,以乡村文化振兴助力实现乡村振兴。
河南省委宣传部、团省委相关负责人,各地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主要负责同志,省文化和旅游厅公共服务处相关负责人,省文化和旅游公共服务专家委员会专家、媒体代表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