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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督边改 中央督察组交办第一批群众举报件全部办结

河南手机报 04-19 14:52 责编:朱晓玲 我要分享

边督边改,25个群众举报件件件有着落!4月19日,河南手机报记者从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得知,4月8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交办第一批群众举报件,已办结15件、阶段性办结10件。

其中,有群众举报,平顶山鹰城大道改建工程,使用很多洒水车,这些车大部分都是国三以下报废车改造的,国家是不允许国三以下车上路的,这些车自身不达标还每天上路,污染环境。经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现场排查共发现洒水、运输车辆39台,其中,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和无牌拼装洒水车辆6台。目前已对车辆进行查扣,并按照省、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有关要求,移交平顶山市汇鑫昌报废汽车回收公司集中拆解。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还组织人员对全市在建公路、水路3处施工工地洒水、运输等车辆使用情况进行了排查。

第一批25个群众举报件查处和整改情况已按要求进行公开。如对查处和整改情况不满意,请联系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专门值班电话:0371—65603600,专门邮政信箱:河南省郑州市A428号邮政信箱,受理举报电话时间:每天8:00—20:00。 (河南手机报记者 朱晓玲)

第一批群众举报件边督边改情况一览表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追究情况

1

D2HA202104070032

河南省环保系统垂直改革一直没有实质性进展,2016年至今仍未改革完,市里相关领导不够重视,导致工作一直无法推进。

濮阳市

其他污染

濮阳市委、市政府有关负责同志高度重视生态环境垂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垂改任务,整体进度位居全省第一方阵。2020年底,我市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已取得实质性进展,印发了《濮阳市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完成市及所属县(区)生态环境机构更名、管理体制调整和“三定”方案的印发,签订人员编制上收协议,明确所属县(区)生态环境机构人员工资、经费保障渠道调整时间节点,完成资产财务划转和交接等工作。
目前,主要存在问题:一是因2020年12月上旬濮阳市生态环境局与五县一区人民政府签订生态环境系统垂直管理改革划转协议时,2021年全市预算已编制完毕,2021年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工资、经费仍由各县(区)进行保障,待2022年才能调整到市级财政保障。二是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下属的事业单位不尽相同,为便于工作推进和统一管理,市委编办拟对各县(区)生态环境分局下属事业进行整合设置,因需要严格履行规范程序,目前人员还未调整到位。

部分属实

市委市政府认真组织推进,确保濮阳市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改革全面落实到位,特别是接到交办通知后,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积极沟通对接,研究改革推进办法。4月12日,市委编办印发了同意使用428名编制用于此次改革的编制审核单(濮编办核〔2021〕37号)。目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正在调取划转人员档案,各项人事手续正在加速办理,5月底前将全面完成改革任务。

阶段性办结


2

D2HA202104070033

管城区生态环境分局有12人是自收自支编制,2010年机构改革时管城区政府承诺要改成全供事业编,但至今未改。

郑州市

其他污染

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成立于2010年3月,为区政府组成部门。2010年管城区委编委印发《关于核定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检测所自收自支事业编制的通知》(管编〔2010〕34号),“核定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检测所自收自支事业编制12名,隶属区环境保护局管理。”将原区建设和环境保护局环保科12名(目前实有9人,已退休3人)经费自理事业编制人员调入到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所属事业单位区环境保护监测所工作。

不属实

2020年9月郑州市编委印发《关于市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有关机构编制及人员划转事项的通知》(郑编〔2020〕79号)文件,根据文件精神,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设管城分局,为市生态环境局派出机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所属事业单位一并划转到市级。划转后,相应更名,隶属于管城分局,经费由市级财政保障,人员身份维持不变。郑州市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检测所更名为郑州市管城生态环境监测站,规格副科级,核定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经费自理事业编制11名(实有9人)。
目前,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所涉及原管城回族区环境保护局及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上划工作已完成。按照市政府市长办公会会议纪要〔2021〕17号文,自收自支人员工资参照事业全供人员工资标准,经市人社局核准后,列入市级财政专项预算。
经调查,举报内容中“2010年机构改革时管城区政府承诺要改成全供事业编”一事未查找到相关文字性资料。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不属实。

已办结


3

D2HA202104070035

师寨镇第一初级中学宿舍楼建设项目,之前施工过程产生扬尘。从楼上直接倾倒建筑垃圾扬尘污染,之前向住建局反映过相关问题,回复称已经增加降尘措施,实际上并没有,并且在没有查看诉求人拍摄的视频等相关资料时,称该工地未达到处罚标准。现在做保温层的外包装随意丢弃飘到附近居民家里,影响正常生活。

新乡市

大气,土壤

2021年4月8日,接该交办案件转办单后,新乡市平原示范区城乡建设管理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工作人员前往施工现场进行调查核实,通过现场查看和问询相关人员,该项目已于2021年3月25日被我局监督人员巡查发现师寨镇第一初级中学(改扩建)二标参宿楼项目施工现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现场黄土裸露,建筑垃圾未及时覆盖清运,监督人员立即对该项目施工单位下达《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1份,责令停工限期整改,停工整改期间未经复核不得擅自施工,如违规施工将依法依规进行查处。群众举报该案件时该项目仍处于责令停工整改期间。执法人员到达现场后未见该项目存在从楼上直接倾倒建筑垃圾扬尘污染情况,但执法人员发现该工地现场建筑垃圾、黄土裸露未覆盖等问题。

属实

1、向该建设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再次下达《责令停工整改通知书》,限期继续整改,并安排专人驻场进行监管。
2、再次约谈该建设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负责人,提出严厉警告,加强现场巡查,尤其对现场裸露土地覆盖必须保持完整、全面,增加洒水频次,进一步落实扬尘防治管理措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已对该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的上述行政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4、目前,该项目已将黄土裸露部分进行了全覆盖,对相关建筑垃圾进行了清理,并按六个百分之百的要求增加了防尘降尘设施。

已办结


4

D2HA202104070018

柿树湾村一组耕地内,打沙扬尘大。

郑州市

大气

4月9日上午,新密市组织工作人员进行现场调查。经查,该地块儿为群众临时堆放砂石物料,现场面积约500平方,现场无加工设备,存在堆放砂石未覆盖,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新密市控尘办现场下达扬尘污染防治督查督办通知书(新密控尘办督字〔2021〕第一组007号),责令立即将耕地内所有砂石物料进行清理,并对清理后的黄土裸露进行全覆盖。4月10日上午9时,新密市控尘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后督察,现场物料全部清理完毕,裸露地面已进行防尘网覆盖。

已办结


5

D2HA202104070019

姜店乡与九街乡交界处农场旁边有个鑫丰沙石厂,批建不符,私自建了三条洗沙线,把洗沙的淤泥排放到唐河内,污染水源;运输沙子和污泥的车辆沿路抛洒,污染环境,影响村民生活。

漯河市

水,其他污染,生态

接到举报件后,舞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对举报问题进行全面调查。经调查,交办件部分属实。1.关于反映“批建不符,私自建了三条洗沙线”问题属实;2.关于反映“把洗沙的淤泥排放到唐河内,污染水源”问题不属实。3.关于反映“运输沙子和污泥的车辆沿路抛洒,污染环境,影响村民生活。”问题基本属实。

部分属实

一是责令鑫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立即拆除私自建设的洗砂生产线,舞阳县环境保护局于4月8日下发《责令(限期)改正决定书》(舞环罚责改〔2021〕第5007号),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停止生产使用并恢复原状。目前,新增洗砂生产线已拆除到位。二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舞阳县环境保护局对该公司“批建不符”环境违法行为立案处罚,4月11日对该公司下发了《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舞环罚先告字〔2021〕第12号),拟对该公司作出3212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三是责令该公司对运输车辆加强管理,运输砂石和污泥时对车辆进行冲洗,对物料进行密闭运输,杜绝沿途抛洒。同时,责令该企业定期对厂区及厂外道路进行清扫洒水,保持路面整洁。目前,企业已购置道路清扫机一台。四是县工信局、县生态环境局和姜店乡政府等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部门职责,强化日常监管,发现有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查处。

已办结


6

D2HA202104070020

京城路与建设路上荥阳市垃圾电厂,运输垃圾的车辆排队卸车时,气味难闻。

郑州市

大气

2021年4月8日荥阳市调查人员首先到公司周边道路进行了实地核查,在京城路、建设路均未发现存在垃圾车滞留现象。随后执法人员对该公司厂区进行了调查,公司正常生产,在垃圾停放仓库没有发现大量垃圾堆存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生产所用的4台焚烧炉全部启用,厂区及厂外高压喷雾除臭装置运行正常,厂区没有发生垃圾抛洒和渗滤液遗留情况等。根据郑州市大气污防治工作要求,该公司在2020年12月20日至2021年1月16日期间对4#焚烧锅炉进行了节能减排升级改造,改造期间锅炉产能降低,短时间内造成入厂垃圾车排队现象,由于个别垃圾运输车辆制造设计原因,垃圾污水顺车辆缝隙流出后遗洒在该公司道路附近,挥发后对周边环境造成影响。
针对此项问题,该公司成立了垃圾卸料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并制定了进厂垃圾车辆调度方案。通过科学调配,提高车辆卸料速度和缩短卸料时间。同时加强厂区外道路清扫频次及不合规垃圾车辆整治力度,延长厂区及厂外高压喷雾除臭装置的工作时间。2021年1月16日产能恢复以后,再未出现垃圾车厂外排队现象。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为确保问题长期能够整治到位,一是荥阳市要求该公司继续落实进厂垃圾车辆科学调度,确保垃圾车辆随到随进,杜绝垃圾车排队现象发生,减少因车辆排队造成的厂区及周边道路的环境影响。二是加强高压喷雾除臭系统的管理消除异味。三是荥阳市环卫公司制定厂区清扫计划,每天对垃圾电厂沿线周边道路进行保洁,对厂区死角进行冲洗;四是荥阳市环卫公司制定荥阳市本土垃圾车辆调度方案,定期对车身冲洗避免异味,严禁跑、冒、滴、漏等不合规垃圾运输车辆上路。

已办结


7

D2HA202104070021

西关村民康街上城中村正在拆迁,扬尘及噪声污染严重,怀疑没有经审批。

省直辖县级行政区

大气

拆迁过程中有可见灰尘,有挖机施工噪音

属实

停工,设置围挡,拆迁垃圾覆盖

已办结


8

D2HA202104070022

鹰城大道改建工程,使用很多洒水车,这些车大部分都是国三以下报废车改造的,国家是不允许国三以下车上路的,这些车自身不达标还每天上路,污染环境。

平顶山市

大气

经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调查核实,反映问题属实。
(一)对鹰城大道改建项目的调查情况
反映的鹰城大道改建工程即省道325漯嵩线平顶山程庄至郑万高铁平西站段改建工程(一期),起自平顶山卫东区平郏东路止于平顶山新华区大香山路,项目全长18.2公里,采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标准建设,为平顶山市政府重点工程,项目业主平顶山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接转办件后,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立即对鹰城大道改建工程项目在用洒水及运输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现场逐一排查,共发现在用及现场停放洒水、运输车辆39台。其中,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33台(洒水车辆21台、渣土专用运输车辆12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和无牌拼装洒水车辆6台。
(二)对全市在建道路施工工地排查情况
202148日,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组织人员对全市在建公路、水路3处施工工地洒水、运输等车辆使用情况进行排查,共发现3处施工现场在用洒水、运输车辆12台。其中:S232云叶线平顶山北渡镇至叶县孙娄庄段改建工程已进入收尾阶段,施工现场使用国五排放标准洒水车1台、渣土专用运输车辆1台;S233焦桐线宝丰县周庄镇至鲁山县张良镇段改建工程,施工现场使用国五排放标准洒水车2台、渣土专用运输车辆3台;沙河漯河至平顶山航运工程(北汝河口至平顶山港段工程(平顶山境),施工现场使用国四及排放标准工程混凝土搅拌车辆2台、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自卸车辆3台。

属实

平顶山市交通运输局责令平顶山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鹰城大道改建工程使用的6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无牌拼装洒水车辆进行查扣,并按照省、市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营运柴油货车有关要求,移交平顶山市汇鑫昌报废汽车回收公司集中拆解。

已办结


9

D2HA202104070025

郑州市管城区货站街,地铁五号线机修站地铁进出噪声扰民。向当地地铁管理部门反映过该情况,承诺安装降噪措施,一直未完全安装到位,且安装的地方也效果不佳。

郑州市

噪音

2021年4月8日,管城区政府组织人员到郑州市轨道交通地铁5号线车辆段实地查看。
据调查2019年4月30日5号线开通初期运营,5月6日起,建业香槟圣园等小区居民对噪声污染进行投诉,地铁集团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电客车进出车辆段时的噪音指标进行了检测,安排设计单位研究减振降噪方案。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自2019年5月16日起,车辆段暂停收发车;二是在2019年9月,委托检测单位对车辆段噪声和振动进行现场了实测,设计单位根据检测结果,提出在U型槽段185m设置全封闭声屏障等6项改进方案;三是2019年10月进一步提出在上盖往牵出线方向30m长范围内设置4.1m高挡墙,轨面以上3m范围内贴泡沫铝等三项措施。
经过采取三次降噪措施后,2019年11月28日~12月3日和2019年12月19~12月20日分两次进行了环境噪声、振动和二次辐射噪声的检测。根据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现场检测报告,建业香槟圣园5#、6#、11#楼和盛煌燕归园小区11#、12#楼振动检测结果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案》GB10071-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和《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 170-2009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该地铁5号线车辆段噪音污染问题属实。

属实

2021年4月8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政府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地铁5号线车辆段存在噪音污染问题,督促地铁集团采取进一步措施:
2021年4月8日,进一步降噪方案进行提升优化,对该轨道断电,加设了两个车档,停止使用,同时,将地铁沿线自东向西把前期加设的镂空围墙改为实体墙,进一步起到隔音降噪效果。车辆段北侧将设置2米高声屏障,该工程计划于5月底完成建设。
管城回族区二里岗街道办事处2021年4月12日再次召开地铁公司与居民代表座谈会,针对该问题进一步协调解决。二里岗街道办事处及燕归园社区会持续督促,使地铁集团尽快完善整改措施,还居民和平安静的生活。

阶段性办结


10

D2HA202104070023

燕归园小区旁边不到10米地铁维修站,地铁经过振动噪声过大,噪音扰民。

郑州市

噪音

2021年4月8日,管城区政府组织人员到郑州市轨道交通地铁5号线车辆段实地查看。
据调查2019年4月30日5号线开通初期运营,5月6日起,燕归园小区等小区居民对噪声污染进行投诉后,地铁集团成立专项工作组,对电客车进出车辆段时的噪音指标进行了检测,安排设计单位研究减振降噪方案。主要采取以下几项措施:一是自2019年5月16日起,车辆段暂停收发车;二是在2019年9月,委托检测单位对车辆段噪声和振动进行现场实测,设计单位根据检测结果,提出在U型槽段185m设置全封闭声屏障等6项改进方案;三是2019年10月进一步提出在上盖往牵出线方向30m长范围内设置4.1m高挡墙,轨面以上3m范围内贴泡沫铝等三项措施。
经过采取三次降噪措施后,2019年11月28日~12月3日和2019年12月19~12月20日分两次进行了环境噪声、振动和二次辐射噪声的检测。根据中国铁道科学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提交的现场检测报告,建业香槟圣园5#、6#、11#楼和盛煌燕归园小区11#、12#楼振动检测结果满足《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案》GB10071-88、《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和《城市轨道交通引起建筑物振动与二次辐射噪声限值及其测量方法标准》JGJ/T 170-2009的相关要求。
综上所述,该地铁5号线车辆段噪音污染问题属实。

属实

2021年4月8日,郑州市管城回族区政府接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地铁5号线车辆段存在噪音污染问题,督促地铁集团采取进一步措施:
2021年4月8日,进一步降噪方案进行提升优化,对该轨道断电,加设了两个车档,停止使用,同时,将地铁沿线自东向西把前期加设的镂空围墙改为实体墙,进一步起到隔音降噪效果。车辆段北侧将设置2米高声屏障,该工程计划于5月底完成建设。
管城回族区二里岗街道办事处2021年4月12日再次召开地铁公司与居民代表座谈会,针对该问题进一步协调解决。二里岗街道办事处及燕归园社区会持续督促,使地铁集团尽快完善整改措施,还居民和平安静的生活。

阶段性办结


11

D2HA202104070026

后屯村共兴塑料厂、恒源机械厂,生产时冒黑烟气味刺鼻。

新乡市

大气

①2021年4月8日下午,联合调查组对辉县市共兴塑料有限公司年产1500吨塑料制品PE颗粒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该项目位于辉县市冀屯镇后屯村北约200米处,四周皆为农田,无环境敏感点。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1)生产车间密闭不完全,废气产生口集气罩过小,产生的废气不能有效收集,存在无组织废气逃逸,易产生异味;(2)生产车间东南角有焚烧迹象,经调查该公司存在不定期私自焚烧挤出机废滤网行为,焚烧时会产生黑色烟尘;(3)未采取精细化管理,厂区环境脏乱差,生产车间物料散落,地面有大量塑料屑末,湿法分选设施有水溢乱流现象。经核实该企业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在线监控数据及用电量数据,未发现该企业在线监测数据超标现象,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能够正常运行。
②2021年4月8日下午,联合调查组对辉县市恒远机械有限公司年产12000吨铸铁件项目进行了现场核查。该项目位于辉县市冀屯镇后屯村东北向约260米,东、西、北临农田,南邻废弃养殖场,四周无环境敏感点。现场检查时,该企业生产设备损坏正在维修,未生产,污染防治设施未运行。经核实该企业2021年4月1日至2021年4月8日在线监控数据及用电量数据,未发现其在线监测数据超标现象,生产过程中污染防治设施能够正常运行。发现的主要问题:浇筑工序密闭不完全,现场有异味,生产时易存在无组织废气排放。

属实

①按照《新乡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新乡市再生塑料行业深度治理方案的通知》(新环〔2020〕153号)文件要求,2021年6月底完成全市区域内再生塑料行业深度治理工作。辉县市共兴塑料有限公司生产设备老旧,存在“跑冒滴漏”现象,已不符合行业生产管理要求。(1)截止2021年4月10日,该企业已将其老旧设施、设备拆除完毕,并对厂区物料杂物进行了清理。(2)辉县市人民政府对该企业采取高压断电措施,责令该企业停产进行再生塑料行业深度治理,待新乡市生态环境局验收通过后方可投入生产。(3)2021年4月8日,辉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对该公司未采取精细化管理、无组织排放和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021年4月10日,对该企业下达了《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辉环罚先告字〔2021〕112号、113号)。
②2021年4月8日,辉县市生态环境分局对恒源机械厂浇筑工序密闭不完全的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2021年4月10日,对该企业下达《环境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辉环罚先告字〔2021〕114号)。

已办结


12

D2HA202104070027

东口孜村郭耀伟非法采矿,噪音扰民。

洛阳市

生态,噪音,其他污染

经查,群众反映非法采矿问题是2020年9月1日2020年12月25日期间,洛阳香江万基铝业有限公司偃师夹沟铝土矿东口孜采区进行的生态修复施工作业,期间进行了边坡修复与排险300多米,绿化种树400多棵,属正常生态修复作业,没有非法开采矿石现象;施工期间动用大型机械,产生了一定噪音。

部分属实

偃师市政府把矿山修复作为重点监控对象,严格按照相关要求进行生态修复,并优化施工时段,避免夜间施工,加强大型机械作业管理,减轻对周围群众生活的影响。

阶段性办结


13

D2HA202104070024

1、紫金山路与南四环向南一公里,河南葛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水泥砖头的作坊、破碎生产线无环保措施,生产时噪音、扬尘污染。在2017年被环保部查到没有环评手续,2018年被省督察组查到没有环评手续、2019年被省三散污染防治督察组查到没有环评,至今仍未拆除。2、南曹乡杨园村东头,有多家无名制砖厂,生产过程中扬尘、噪音污染严重,没有环评手续,影响居民生活。

郑州市

噪音,大气,其他污染

2021年4月9日,接到交办问题后,管城回族区政府领导高度重视,立即安排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管城回族区城市管理局牵头,十八里河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对交办问题进行调查。
2021年4月9日,管城回族区区城管局工作人员柴爽、师恩华,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管城执法大队岳玉国、张建潮、李路,十八里河办事处王胜强、杜耀文、韩胜龙赶赴现场查看。经现场调查,该企业为建筑垃圾消纳场(河南葛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目前处于接受行政处罚的整改阶段,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处于停产状态。经现场调查,该公司垃圾堆体已全部覆盖到位,堆体有喷淋。车间已密闭并安装雾森系统、除尘罩、高喷、雾炮等降尘设备。破碎及制砖线配套的脉冲布袋除尘器。厂区道路已硬化,配有洒水车,围墙已安装喷淋。厂区进出口安装自动化冲洗设施、大门安装道闸系统及车辆识别系统,以上设施均能正常使用。该企业有破碎生产线1条、环保免烧砖自动化生产线11条和再生资源水稳层拌和生产线1条,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噪声、粉尘污染,该公司专门委托环评公司编制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意见,并按专家意见要求配备了完备齐全在防尘措施设备,并且对生产车间进行了密闭,有效减少了噪声、粉尘污染。根据河南邦泰合力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检测报告》邦泰环检(202011)第014号结论,该厂界噪声并未超标。
关于交办案件“在 2017年被环保部查到没有环评手续,2018年被省督察组查到没有环评手续,2019年被省三散污染防治督察组查到没有环评”的问题:前期由于场地限制等因素,造成环评办理工作滞后。为确保该项目发挥更好的作用,管城生态环境分局在以上手续未办理之前,重点做了以下三项工作:一是要求该企业聘请环评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制定污染防治措施,并要求该项目按照环评专家意见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允许实施作业;二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发现问题盯住整改、依法处罚到位。针对其违反扬尘防治不到位相关违法行为,原管城区环保局于2019年8月对该企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管环罚决字〔2019〕第014号);三是加快环评手续办理进度。目前,该项目已经完成了项目立项备案、土地规划手续办理,初步完成了环评报告编制工作并召开了专家预审评审会,待环评报告定稿和行政处罚完成后立即进入审批程序。
关于交办案件“至今仍未拆除”的问题:随着近年来新型城镇化建设推进,村庄改造、道路建设产生了大量的建筑垃圾难以消纳处理。同时,由于我区新型城镇化进程慢于其他区,仍有几个村庄尚未实施改造,将来随着剩余村庄的改造还会产生大量建筑垃圾。如果因环评还未办结而对该企业进行取缔,将会造成企业撤离,大量建筑垃圾将得不到妥善处理,形成二次污染,造成安全隐患。因此,建筑垃圾消纳场有存在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对此,我区由十八里河办事处、郑州市生态环境局管城分局、管城区城管局联合监管,要求葛天消纳场在控尘、降噪等方面强化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不利影响。目前,该企业在相关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环评手续办理工作已接近尾声。

经现场调查,关于交办案件“南曹杨园村东头,有多家无名制砖厂”的问题,经现场排查,杨园村东头不存在多家无名制砖厂,仅有郑州创洁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一家消纳场。
综上所述,该问题部分属实。(无环保措施、噪音和扬尘污染不属实,无环评手续问题属实)

部分属实

郑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管城执法大队2021年1月27日对该公司违法行为下达了《郑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郑环责改字〔2021〕001号),已经立案调查。

阶段性办结


14

D2HA202104070029

柳林街口大运河博物馆对面工地,夜间施工噪音扰民。

洛阳市

噪音

经查,群众反映的是中原新城B地块项目,建设单位为洛阳海晨置业有限公司,主要存在施工单位为抢工期,夜间施工导致扰民,噪音检测结果不超标。

部分属实

针对夜间施工扰民问题,制定如下措施,一是施工单位安装噪音管控在线监控,严格按照噪音限值安排施工时段;二是老城区政府负责做好周边居民群众宣传解释工作,尊重周边群众的知情权,及时张贴项目进展公告。

已办结


15

D2HA202104070031

中店村西南边裴庄组新能源实业公司。崩山采石,毁坏林地,侵占果园。

驻马店市

生态

交办材料中“新能源实业公司”实际为湖州通元石料有限公司,该崩山采石位置位于湖州通元石料有限公司毛旦山矿区采矿许可证规定的开采区范围内。林地有河南省林业局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有县林业局颁发的林木采伐许可证,位于批复的范围内。

部分属实

按照《确山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确山县矿山企业长效监管机制的通知》(确政办〔2021〕11号)要求,对该矿山企业进行巡查,各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对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对矿山企业存在的违法违规问题及时进行查。

已办结


16

D2HA202104070006

郑州市新密市米村镇拐峪村1组馒头嘴下面的山谷里填满了大量的化学垃圾;朱家庵村宋石窑村南河、东河偷埋了大量的化学垃圾和生活垃圾;这些垃圾来自新密市垃圾处理厂,从去年11月份开始,多次向相关部门举报未果。朱家庵村6组柏林碳素厂,夜间燃烧废旧轮胎。慎党矿山机械厂,用环境不达标的高炉炼铁。

郑州市

土壤

(一)郑州市新密市米村镇拐峪村1组馒头嘴下面的山谷里填满了大量的化学垃圾。新密市自2020年11月15日至12月中旬连续接到同类举报11次,进行了现场调查并开挖3次,挖出的废塑料杂物垃圾,未见有化学垃圾,与举报情况不相符。
2021年1月13日,新密市委托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填埋物取样检测,2021年1月26日河南省诚建检验检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米村镇拐峪村倾倒项目勘查检验结论》,认定该填埋的废弃物为废塑料杂物垃圾。
(二)新密市米村镇朱家庵村宋石窑小组南河、东河属于朱家庵村历史遗留垃圾填埋场。因举报,自2020年11月郑州生态环境局新密分局已组织多次调查,且委托有资质单位开展监测工作。经对新密垃圾处理厂进行调查,该厂未向朱家庵村宋石窑村倾倒任何垃圾。
(三)郑州柏林炭化科技有限公司,该公司属于长期停产企业,厂区各类生产设备无人看管,现场未见有生产原料废旧轮胎,通过走访周边居民,未发现焚烧废旧轮胎情况。
(四)新密市米村镇慎党矿山机械配件加工厂,处于停产状态,现有2台0.5吨无磁轭铝壳中频感应电炉,属于《产业结构指导目录2019》淘汰类第十项23小项≥0.25吨无磁轭铝壳中频感应电炉。
综上所述,该群众举报案件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一)2021年4月11日米村镇政府制定处置方案,按照处置技术规范将填埋的废料杂物垃圾转运至新密市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
(二)朱家庵村宋石窑村南河、东河属于历史遗留村级生活垃圾填埋场。历史遗留的垃圾填埋场,2021年3月16日由郑州市生态环境局委托河南乾坤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填埋场垃圾进行取样检测。经检测,其中一个样品(编号:WT2021060-G03)点位具有浸出毒性和毒性超标。2021年4月11日,朱家庵村委会委托河南中环信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废物进行处置,并于当天已完成转移。
(三)郑州柏林炭化科技有限公司,夜间燃烧废旧轮胎。经走访当地周边群众,未发现有焚烧废旧轮胎情况。
(四)新密市米村镇慎党矿山机械配件加工厂存有国家淘汰类0.5吨无磁轭铝壳中频感应电炉,已拆除到位。

阶段性办结


17

D2HA202104070003

洛阳市老城区杏坛路以南,新街桥以西,中原新城项目夜间施工,噪声扰民,土方开挖,无任何降尘措施,粉尘污染。该项目说是回迁房,属于重点民生项目,但实际是未经过国家文物局的批复(施工位置在隋唐洛阳城里坊区)。

洛阳市

噪音

经查,群众反映的是中原新城B地块项目,建设单位为洛阳海晨置业有限公司,主要存在施工单位为抢工期,夜间施工导致扰民,噪音检测结果不超标;施工单位安排部分机械进场,组织渣土清运车辆进行了夜间清运,周边围挡安装了喷淋系统,门前安装了冲洗设施并铺设土工布,每台挖机配备雾炮进行降尘措施,现场配备有洒水车不定期进行降尘作业;该项目于2021年3月23日国家文物局(文物保函〔2021〕315号)原则同意中原新城B地块建设项目。

部分属实

针对夜间施工扰民、扬尘等问题,制定如下措施,一是做好周边居民群众宣传解释工作,尊重周边群众的知情权,及时张贴项目进展公告二是施工单位安装噪音管控在线监控,严格按照噪音限值安排施工时段;三是老城区政府负责监督施工单位落实建筑施工“七个百分之百”要求,做好扬尘管控工作。

已办结


18

D2HA202104070008

商丘市夏邑县杨集镇黄楼村,河南牧业占用黄楼村的基本农田建养猪场,污水渗入地下污染饮用水,异味废气污染环境。

商丘市

水,大气

1、关于“占用黄楼村的基本农田建养猪场”:夏邑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在杨集镇建设的3个生猪养殖项目有合法的用地审批手续。夏邑县自然资源局、夏邑县农村农业局、杨集镇人民政府在3个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表”中的备案意见均为一般农业用地。
2、关于“污水渗入地下污染饮用水”:夏邑二场生猪养殖项目占地面积88亩,设计年出栏商品猪5万头,环评手续2020年1月7日由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商环审[2020]2号),2020年3月开工建设,7月建成,11月29日自行竣工环保验收。夏邑二场扩建项目占地面积88亩,设计年存栏量5000头母猪,项目环评2020年5月18日由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商环审[2020]26号),2020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仍在建设。三场生猪养殖项目设计建设年存栏4000头母猪、年出栏10万头育肥猪养殖项目,占地123.74亩,项目环评2020年5月18日由商丘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商环审[2020]27号),2020年6月开工建设,目前正在建设。已建成并投产的夏邑二场,运营期间废水主要为养殖废水(为猪尿液、猪舍冲洗废水、猪粪带入污水系统的废水)、猪舍臭气处理废水、固废处理区臭气处理废水、无害化车间冲洗废水、无害化处理冷凝废水、洗消中心车辆冲洗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该场建有养殖废水处理设施,废水经收集池收集后,经“干湿分离(固液分离)”后,废水与生活污水混合流入沼气池(黑膜(HDPE膜),经厌氧发酵处理后,沼液、沼渣在农田施肥季节经过配套消纳系统用于农田综合利用。2021年3月25日,夏邑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鼎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二场内及上、下游地下水进行检测,检测数值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07)Ⅲ类标准。
3、关于“异味废气污染环境”:夏邑二场废气主要为养殖过程中猪舍、固粪处理区、沼液储存池、无害化处理区产生的恶臭气体。猪舍恶臭采取喷洒除臭剂、填料球除臭墙除臭。固粪处理区采用添加植物型除臭剂,微负压收集方式收集+填料球除臭墙。无害化处理区废气采用“设备内部冷凝+微负压收集+填料球除臭墙”处理。对于沼气废气处置,经净化后经6m高火炬排放。2021年1月15日和3月25日,夏邑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委托河南鼎泰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二场厂界无组织废气进行检测,检测数值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不属实

落实企业环保主体责任。责令夏邑县牧原牧业有限公司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施工期及运营期的各项环保规定,特别是运营期必须保证治污设施正常、稳定运行,污染物实现达标排放。

已办结


19

D2HA202104070011

郑州市中牟县官渡镇郑汴路北侧,陇海铁路西侧,中牟县欣诚仓储有限公司1、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2、该企业没有环评手续;3、消防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4、厂房内有很多小作坊,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5生产过程中噪声扰民。

郑州市

大气,噪音,其他污染

2021年4月9日、10日,中牟县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4月11日,省、市核查组到我县对该企业存在问题进行核查。
经查,该仓储公司内共有12家企业,其中从事木材加工7家,主要设备有雕刻机3台、电锯24台、打孔机5台等设备;农药和涂料销售的2家;农产品分拣1家;纸箱切割1家,机械加工1家。针对群众举报问题,核查组逐一进行核准,具体情况如下:
(一)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
因部分木材加工车间粉尘收集设备简化造成在生产过程中粉尘收集不完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
(二)该企业没有环评手续
根据现场核实情况,7家木材加工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木材加工201(有电镀工艺的;使用溶剂型涂料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含量涂料10吨以上的;含木片烘干、水煮、染色等工艺的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木材加工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1家紫薯分拣及储存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农副食品加工业13及装卸搬运和仓储业59要求,紫薯分拣及储存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1家纸箱切割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纸制品制造223(有涂布、浸渍、印刷、粘胶工艺的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要求,纸箱切割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1家广告牌加工对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金属制品业33仅切割、焊接、组装的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
2家销售(农药、涂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未作规定,不纳入建设项目环境评价管理。
(三)消防不达标,存在安全隐患
经消防部门现场核查,发现该仓储存在超大空间未做防火分隔,电气线路私拉乱扯敷设不符合规定,大面积使用泡沫板房,部分消火栓损坏,灭火器过期,生产住宿经营“三合一”现象。
(四)厂房内有很多小作坊,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
在现场检查中发现12家单位中只有从事紫薯分拣单位在生产过程中用水,经沉淀池沉淀后水循环使用,生活污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排入城市管网,未发现有废水直排现象。
(五)生产过程中噪声扰民
该公司东邻陇海铁路,南邻省220省道,西邻田地,北邻田地;未发现噪声扰民现象。
综上所述,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针对问题1,中牟县已督促该公司联系第三方公司对所有木材加工车间的粉尘收集处理设备进行升级改造,4月30日前改造完毕。同时,中牟县对该企业加大帮扶力度,指导企业整改,避免再有类似情况发生。
针对问题3,根据河南省公安厅《关于铁路民航系统消防监督职责范围的意见》(豫公通〔2013〕224号)规定,中牟县拟将该仓储公司检查情况函告郑州市铁路公安局消防监管机构,由郑州市铁路公安局消防监管机构做好隐患问题跟踪督改工作。同时,中牟县消防部门成立专班,跟踪指导帮扶,指导该公司落实安全主题责任。

阶段性办结


20

D2HA202104070012

该位置有一家无名石灰厂生产时,粉尘污染严重。栗屯村多家无名散乱污企业。

新乡市

大气,其他污染

1、举报中所称的“牧野区栗屯村栗屯桥下有一家无名石灰厂,生产时粉尘污染严重。”问题:经调查,该无名石灰厂位于牧野区王村镇栗屯村,实际为新乡市鸿莱建材有限公司销售石灰所使用,现场调阅该公司营业执照,该公司经营性质为纯销售,未发现任何生产设备,不具备生产能力。现场未采取“三防措施”,地面仅残留少量石灰,王村镇政府工作人员已于2021年3月22日巡查时发现该公司石灰销售点,并向栗屯村村委会下达督办通知单(王环攻办督〔2021〕4号)要求取缔到位。现场由王村镇政府督促负责人立即“清除原料,恢复原貌”彻底取缔到位,并由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牧野分局取证立案调查。                                                  2、举报中所称的“栗屯村多家无名散乱污企业。”问题:接到举报后,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牧野分局联合王村镇政府及栗屯村委会共调集20余名工作人员成立5个排查小组,对栗屯村区域展开排查,排查过程中发现一处铁粉筛分点,无任何相关手续,现场由王村镇政府督促负责人立即按照“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恢复原貌”要求彻底取缔到位,并由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牧野分局取证立案调查。

属实

1、对石灰销售点的违法行为由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牧野分局作出处罚,目前石灰销售点已全部取缔到位,并对清理后的裸露土地进行覆盖;2、对栗屯村铁粉筛分点的违法行为由新乡市环境保护局牧野分局立案调查,目前已按“清除原料,清除设备,清除产品,恢复原貌”要求取缔到位。

已办结

给予栗屯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村级网格长丁春枝党内警告处分;党支部委员、环保员、村级网格员王振军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1

D2HA202104070017

汝州市和洛阳伊川县半拍镇夏店村甄窑村交界处,财源实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开采青石,生态破坏,污染环境。

平顶山市

生态

交办件中反映的地点位于伊川县半坡镇何庄村与汝州市夏店镇甄窑村交界处,行政区划上属于汝州市夏店镇甄窑村,但实际上由伊川县半坡镇何庄村群众历代耕种,并持有伊川县人民政府颁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由于该区域地处山区,沟壑较多,导致实际权属与行政区划不一致。
2020年3月,为修复此处因采石形成的多处废弃遗留露天采坑,伊川县人民政府向洛阳市人民政府上报了《伊川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半坡镇历史废弃矿山地质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的请示》(伊政文(2020)13号),洛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4月1日批复同意该项目。伊川县半坡镇矿山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标段由河南中矿能源有限公司中标并组织实施。
2021年4月8日,汝州市政府调查人员利用GPS定位系统对反映问题区域进行现场定位,经核实,本次交办问题反映的点位与伊川县财源实业投资有限公司开采青石位置和河南中矿能源有限公司实施的伊川县半坡镇矿山环境综合治理项目一期工程第二标段何庄村1、2号矿坑位置相符。
综上,按照行政管理“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议将本次交办问题转交洛阳市伊川县办理。

属实

 按照问题区域所属管理权限,已重新转洛阳市政府办理。

阶段性办结


22

D2HA202104070013

港城793公寓,违法占用土地,五证不全,破坏环境,后期开发商不交房。

郑州市

其他污染,土壤

2021年4月8日,航空港区工作人员至现场进行核实核办。经查,港城793公寓取得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其他证件未办理和完善,故举报“非法占用土地,破坏环境”问题不属实,“五证不全”问题属实。
目前,该公寓已建设完工,由于建设单位郑州富港置业有限公司经济支撑能力有限,项目资金短缺,自2013年起,便以投资、经营收益转让、内部认购的名义在多地市私下对外宣传,并与投资人签订认购协议、返租协议、项目投资协议,以公租房为标的物进行非法融资活动,前期尚能勉强按照协议返还租金或付息给投资人,后期随资金再次短缺陆续停止返还租金或付息。2019年省、市开展化解问题楼盘专项行动以来,航空港区问题楼盘化解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多次研判该问题楼盘化解措施,并明确企业自救。2020年7月16日,航空港实验区人民法院在执行郑州富港置业有限公司与债权人建安科技、张某军、韦某峰等23起案件中,最终裁定对其进行破产清算。因目前正处于破产清算阶段,故“开发商不交房”问题属实。
综上所述,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2020年,港城793公寓进入破产拍卖程序,2020年8月7日,航空港实验区人民法院下达《河南省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决定书》((2020)豫0192破3号)》,指定河南仟问律师事务所担任郑州富港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目前债权申报登记工作已基本完成,破产清算工作仍在进行中。

阶段性办结


23

D2HA202104070015

工人路和建设路交叉口往东300米路南楼房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非机动车道上雨水收集口,污染环境。

郑州市

2021年4月8日,中原区组织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经查,宝视达眼镜店门口非机动车道边雨水井内,有一排水口正在排水,水质清澈无异味,现场与市人防办、市城管局对接核实后确认,该排水口为市人防工程排水点。
该人防工程是河南省委、省政府于1974年批准并建设的重点工程,位于建设路沿线地下,近年来由于地下水位上升,工程内部多处渗水,为消除工程内部积水隐患,市人防办在工程风井处设置自动排水点,当水位超过警戒线时,自动将内部积水抽排至市政雨水管道,避免发生险情。
综上所述,该举报问题部分属实。

部分属实

现场对该排水口进行水样提取,交由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检测。目前,已经出具初步检测结果“PH:7.84、氨氮:0.082mg/L、总氮:22.6mg/L、总磷:0.011mg/L、总悬浮物:<5mg/L、COD:<4mg/L”,正式检测报告预计4月15日出具。下一步,郑州市将持续加强排查,整治偷排、漏排污水等环境违法行为,深入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

已办结


24

D2HA202104070014

二七世纪社区湖左岸小区水沟污染。

郑州市

2021年4月8日,金水区组织工作人员到现场进行核实查办。经查,美墅寨河西南角河面栽种的莲藕没有发新芽,小区物业对莲藕枯枝没有及时清理,同时寨河东南处河面漂浮有花絮及柳絮,河底存在污泥,水体黑臭,沿线未发现排污口。
该举报问题属实。

属实

金水区国基路街道办事处责令郑州新世纪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制定详细的整改方案,对该水渠进行整理。
1.全面开展水渠抽排,将水渠内污水全部抽干。
2.全面清理河底淤泥及沟内莲藕、枯枝、垃圾等杂物。
3.清淤后对水渠底部铺设新土,进行绿化。
4.全面进行宣传,对住户公告告知,树立提醒牌,禁止向河内倾倒垃圾杂物、排放废水。
5.建立长效监管机制。每天责令物业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坚持日巡查、周清理,后续每年均会进行至少2次的清理,确保水渠环境优美。
截止到4月12日,整改正在进行中,预计于4月25日前完成全部整改,达到环境优美的状态。

阶段性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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