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被拖到停车场,取车收费!郑州市长江路办事处:正在调查

大河客户端 08-20 08:11 责编:周玉筝 我要分享

郑州市二七区涉案违章停车点内停放的车辆

□大河报·大河客户端记者李岚文图

  近日,有群众反映郑州市二七区相关部门将街头违规停放的电动车拖到停车场后,车主前去领取时要交纳60元至80元不等的拖车费和停车费,而且收费人员还不开具发票,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取车被收取拖车费和停车费

  郑州市民樊先生说,8月15日晚上下班时,他妻子去二七万达路边骑停放的电动车时,发现车不翼而飞。由于现场没有留拖车电话,也没留专人对接,樊先生的妻子起初以为是车被偷了,后来问了一名摩的师傅,才知道电动车是被一辆货车拉到了沅江路上的一个停车场里。

  樊先生说,他妻子的电动车确实占道停放,要受到处罚他们并没有异议,但他妻子赶到停车场去领车时,却被收取了60元不明费用。当时现场有一名30岁左右的女子和三四名中年男子,穿着便装,自称是街道办事处的,说收的60元钱是罚款,没开发票。

  据了解,樊先生妻子的电动车,被拖到了大学路与沅江路交叉口旁边的一个简易停车场里,由一圈蓝色铁皮围挡围着,约有400平方米大。简陋的铁皮门上,挂着写有“郑州市二七区涉案违章停车点”字样的牌子。

  前来停车场领取电动车的车主,有的说被收取60元,有的则说被收了80元,这些人都没拿到交款发票。据该停车场的收费人员介绍,他们只管停放车辆,收取的是拖车费和停车费,这些费用他们只是代收,正常每辆车收费60元,停放超过一天多加10元钱。

  有车主怀疑他们的电动车是被城管执法人员拖走的。针对这一情况,记者采访了二七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该局工作人员说,该局根本没有停车场,也没有拖扣违停的电动车。辖区的交警部门说,他们也没有参与拖车、扣车的事儿,具体情况也不清楚。

   办事处表示将迅速调查落实

  8月19日下午,长江路办事处针对此事进行了回复,说:近日,媒体关注的大学路沅江路停车场扣留大量违停电动车,收取“拖车费”问题,引起办事处街道党工委高度重视,将迅速调查落实。

  由于二七万达早期建设规划问题和客流量大,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位严重不足,同时轨道地铁5号线和7号线在航海路大学路口交叉施工,致使大量非机动车停放在航海路大学路交叉口向南路西的机动车道上,严重影响群众及车辆出行,影响城市形象。因此,万达周边被市、区列为交通整治重点区域。为解决该区域非机动车违停问题,长江路办事处联合交警三大队、城管执法中队,并借助停车管理服务公司力量进行整治。

  目前,该办事处已经制止了该公司拖车及私自收取拖车费的行为。下一步,将采取以下措施:

  1.办事处纪工委和相关执法部门对该事件进一步调查,若相关人员存在违法违纪行为,该办事处将坚决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2.对于被扣留车辆,落实情况后,该办事处将联合公安部门对非法收缴的费用依法追回,并退回群众。

  3.组织办事处人员集中学习,吸取教训、反思工作中的失误,在以后的工作中严格做到依法依规、程序规范。

  该办事处表示,欢迎媒体和群众监督调查处理结果,监督办事处的工作,并为该辖区的交通整治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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