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五一”消费提示: 假日出行安全为先 绿色消费明辨陷阱

  4月23日,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五一”消费提示,提醒广大消费者在假期出行、购物时秉持安全第一的原则,践行绿色消费的理念,维护自身享有的权利。

  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出门在外,消费者应注重提高安全防护意识,排除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平安归来。自驾游提前检查车况,守法通行,不去未开放景点、无人区和存在安全隐患的目的地;给电动车充电时,要选择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充电桩,确保充电枪头与车辆充电口的干净、干燥,同时预先做好充电安排、避免陷入道路拥堵充电难的窘境。在外饮食应选择《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齐全的餐饮服务单位,购买包装及标签信息完整的食品;不要食用“野味”和未加工处理的“生鲜”食品。出行在外要保管好随身财物,尽量不携带贵重物品,做到“轻装简行”;不轻易泄露个人信息,不轻信各种中奖、优惠活动。保持好个人卫生,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要注意避免疾病交叉感染。

  良好的消费环境是全社会共同努力的结果,市消费者协会倡导消费者坚决抵制餐饮浪费、过度包装等不良行为,共筑绿色节约消费新风尚。“五一”聚餐时,要根据用餐人数合理点餐,主动践行“光盘行动”。购买茶叶、蛋糕等商品时,主动选择包装简约、质量过硬的商品。建议消费者在正确评估自身消费能力的基础之上,审慎选择、理性消费,避免冲动消费。同时,发现经营企业存在诱导消费者超量点餐或者商品过度包装,尤其是茶叶过度包装的行为,要勇于指出、批评纠正,经营单位拒不改正的,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消协组织或有关媒体举报曝光。

  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在面对各种商品时,要擦亮双眼,谨防陷阱。要认真辨别商品真伪和质量好坏,不偏信商家宣传,在购买商品前要核实商品价格,货比三家,尽可能全面地了解商品信息,选择正规平台购买。如果跟团旅行和进行预付式消费,一定要对服务的价格、质量、规格等合同条款严格审查,明确违约责任,签订书面合同。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服务后,要注意索要并留存消费凭证,同时还可对商品宣传广告、聊天记录、支付记录进行截图保留,在遇到消费纠纷时,及时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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