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高速交警总队通知显示,2021年国庆假期(自2021年10月1日0时至10月8日6时),省内高速公路沿线各收费站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驶入,已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应当就近驶离高速公路,请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驾驶人提前规划行车路线。
高速公路服务区燃油(气)配送企业,应当主动到加油 (气)站所属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单位报备车辆信息,经收费站核对信息后,在每日8时至20时经由配送目的地与收费站之间最近路线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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