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十条措施 促进灾后稳岗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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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河南省人社厅出台《关于印发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提出实施就业援助、组织外出务工等十条具体举措,全力支持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

      其中明确,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招聘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聘)用受灾地区高校毕业生,并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全省各地要依托河南省“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建立受灾地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监测数据库,形成“受灾困难人员帮扶清单”,举办“抗灾情稳就业”专场招聘活动,精准提供就业服务。根据规定,我省将对灾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社会保险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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