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至9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4%

河南手机报 11-04 18:35 责编:商丘手机报 我要分享

  11月3日,记者从市统计局获悉,今年以来,随着市委、市政府保供稳价等各项政策的落实,我市市场物价总水平呈现逐月回落态势。1至9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涨3.4%,涨幅较上年同期扩大1.2个百分点。其中,城市上涨3.6%,农村上涨3.3%;食品价格上涨13.6%,非食品价格上涨0.6%;消费品价格上涨4.4%,服务价格上涨0.9%。

  月度同比涨幅呈前高后低态势。从同比看,1至9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分别为5.4%、5.2%、4.1%、3.5%、2.4%、2.7%、3.2%、2.4%和1.4%,涨幅呈明显回落走势。其中,1月同比涨幅创2012年2月以来新高,随后各月同比涨幅回落,9月涨幅是18个月以来首次回落到“1时代”。

  月度环比涨幅呈“U”形态势。从环比看,受元旦、春节等节日消费需求增加和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1至2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分别上涨1.6%、0.6%。3至5月随着市政府落实中央关于保供稳价的系列政策措施到位,疫情防控形势逐渐好转,各类企业和经营场所积极复工复产,流通供销渠道有效恢复,我市居民消费价格连续3个月下降,降幅分别为1.2%、0.9%和1%,6月份持平。7至9月受部分地区高温多雨等异常天气影响,短期季节性上涨后回落。

  1至9月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六涨二降”。所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及服务价格按涨幅排序为:食品烟酒价格上涨9.2%,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上涨6.9%,医疗保健价格上涨2%,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上涨0.8%,居住价格上涨0.6%,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上涨0.1%;交通和通信价格下降1.4%,衣着价格下降0.3%。从价格运行的结构变化来看,食品烟酒、其他用品和服务、医疗保健价格涨幅明显高于上年,衣着、居住、交通和通信、教育文化和娱乐价格涨幅低于上年同期。

  我市居民消费价格同比涨幅与全国、全省对比情况来看,1至9月同比累计涨幅高于全国(3.3%)0.1个百分点,低于全省(3.6%)0.2个百分点,各月居民消费价格和全国、全省运行趋势一致。

  1至9月我市居民消费价格运行的结构性上涨特征明显,食品价格大幅上涨,非食品价格涨幅平稳。据该队负责人分析,食品烟酒价格同期上涨9.2%,拉动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上升约2.96个百分点,是影响居民消费价格变动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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