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省卫建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医保局联合下发《关于完善基层医务人员保障激励政策的意见》,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了一系列调动积极性、稳定优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的政策措施,全力为基层医生解除“后顾之忧”。 《意见》提到,在奖励性绩效工资中设立全科医生岗位津贴、加班补助、夜班补助、下乡补助、有毒有害补助等,并首次提出对村卫生室日常运行发生的水费、电费、网络使用费等公用支出和购买医疗责任保险、意外伤害险给予适当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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