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公布空气质量“成绩单” 4月收获13个蓝天

河南手机报 05-16 16:28 责编:商丘手机报 我要分享

20184月份,我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13天,同比减少9天,与信阳市、济源市并列全省第10位;PM10平均浓度136微克/立方米,与新乡市并列全省倒数第4,同比升高16微克;PM2.5平均浓度54微克/立方米,与新乡市并列全省第12位,同比降低7微克。为严格落实奖惩措施,持续改善环境,经市政府同意,按照有关奖惩办法要求,现将4月份三区空气质量奖惩情况通报如下:

按照污染指数计算方法,依据各县(区)PM10PM2.5两项主要考核因子综合计算得出污染指数,4月份各县(区)污染指数分别为:示范区3.470、睢阳区3.571、梁园区3.642、夏邑县2.656、柘城县2.756、宁陵县2.770、民权县2.828、睢县2.856虞城县2.985。示范区在三区中空气质量最好、梁园区在三区中空气质量最差,夏邑县在六县中空气质量最好、虞城县在六县中空气质量最差。经研究,决定对示范区和夏邑县分别奖励财政资金50万元,对梁园区和虞城县分别财政扣款50万元,所有奖罚资金由市财政局通过财政账户直接划拨。

希望各级各部门进一步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确保我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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