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古都城文化传承创新发展咋推进 这份实施方案为你划重点

河南手机报 05-04 19:48 责编:商丘手机报 我要分享

            推进商丘古都城文化传承创新发展实施专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力推进商丘古都城文化传承创新发展,加快建设华夏历史文明商丘传承创新区,制定本专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河南时提出的打好“四张牌”指示要求和市五次党代会提出的“四个总”工作要求,深度挖掘、梳理以五千年不间断的商丘古都城的历史沿革、文化肌理、精萃内涵、风俗民情、轶闻传说等为主要内容,以贯穿其中的火文化、商文化、朱襄文化、庄周文化、圣贤文化、汉梁文化、木兰文化、根亲文化、廉洁文化、忠烈文化等为重要内容的商丘古都城文化资源,并作为华夏历史文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加以传承弘扬,科学开发、合理利用,实现商丘古都城优秀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全力创建华夏历史文明商丘传承创新区。

    (二)目标任务

    以“地下文物地上化,地上文物可视化,可视文物故事化,故事文物时尚化,时尚文物产业化,产业文物园区化”为基本逻辑思路,到2020年,围绕商汤都亳、宋国故城、营郭古城、隋唐古城等的考古发掘取得重要进展,一大批新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挖掘整理,更多历史文化遗产(含非遗)进入国家级、省级保护名录(其中,新增国家级文保单位5个以上,省级文保单位8个以上;新增国家级非遗项目2个以上、传承人3个以上,省级非遗项目5个以上、传承人5个以上),一大批有关商丘的新文史资料被发现和整理,有关商丘古都城、火文化、商文化、朱襄文化、庄周文化、圣贤文化、汉梁文化、木兰文化、根亲文化、廉洁文化、忠烈文化等的文史研究取得新突破,历史文化遗产(含非遗)的保护措施进一步完善,展示利用的能力水平进一步提高;商丘明清古城的保护性修复全面完成并对外开放,古城外围的城湖、城郭以及其他文化遗存、旅游景观得到有效保护和提升,努力创建以古城为中心的5A级景区,以古城为龙头的商丘全域文化旅游格局基本形成,接待中外游客量达到2000万人以上,旅游综合收入突破100亿元;历史文化传承创新发展的阵地建设取得新进展,市县乡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综合文化站等公共文化设施得到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农村(社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广播电视无线数字信号实现全覆盖,基层群众文化艺术活动更加活跃,优秀传统文化进一步得到弘扬;财政对文化的投入逐年增加,人均达到160元,文化强市的基础基本夯实;文化产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新一批文化产业园区、文化产业基地创建成功,传统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新的文化业态逐步显现,文化产业的规模效应、聚集效应明显增强,文化产业增加值占国民收入总值比重达到或超过5%,基本形成支柱产业。

    (三)基本原则

    1.坚持规划先行,彰显特色。坚持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前进方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遵循文化发展规律,注重规划的系统性、基础性、全局性和前瞻性,努力彰显商丘城市历史的主要特征、文化含量和历史纵深感,打造商丘全域旅游新格局。

    2.坚持保护第一,科学利用。正确处理文化遗产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文化生态保护与文化创新发展的关系,全面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工作方针,树立正确的创新发展理念,做到保护与有机更新相衔接,以高科技和信息化、网络化为手段,推动华夏历史文明商丘传承创新区建设跨越发展。

    3.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以商丘古城文化旅游产业园区建设为重心,大力发展特色优势文化产业,提高文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贡献率,对于当前能够规划建设的,集中精力,加大推进力度,务必取得实效;对于目前推进有困难的,列入今后长期工作规划,逐步解决。

    4.坚持尊重历史,创新创造。充分与现代科技进行融合,对历史文化的发掘和利用要溯到源、找到根、寻到魂,找准历史和现实的结合点,在充分尊重历史的基础上创新创造,完整、全面地呈现历史,展示好商丘独有的文化特色。

    5.坚持以人为本,全民共享。提供顺应广大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专业化、多样化、个性化文化产品和服务,增强文化发展活力。始终把城市发展人人参与、成果人人共享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对涉及群众利益的建设规划、工程项目,充分听取群众意见,做到全民共享发展成果。

    6.坚持以文化城,融合发展。以商丘古都城建设为重点,整合各县(市、区)文化资源,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结合发展枢纽经济,形成城乡统筹、区域联动、优势互补、县区组团、良性互动的发展格局,以文化助力商丘又好又快跨越发展,以文化铸就城市的灵魂。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挖掘历史资源,推动以商丘古都城文化为主线的商丘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发展

    1.加大文物勘探和考古发掘工作力度。设立城市考古与保护国家文物局重点科研基地商丘工作站和河南省文物考古院商丘工作站,发挥好“两站”作用,推进宋国故城发掘展示、古城池博物馆建设、大运河世界文化遗址公园建设等重大项目的实施。争取更多国家级、省级文物勘探项目落地商丘。充分调动本地文物勘探、发掘力量,引进外部人才、技术、设备力量,加强市域内地下文物特别是古商都、宋国故城、隋唐古城、营郭古城遗址等的文物勘探和考古发掘工作。围绕商都南亳、先商及早商文化遗存,展开深入考古研究和探索,以期获得重大发现或成果,为商代历史文明的研究填补空白,提供坚实文物支撑。(牵头单位:市文广新局,配合单位:市财政局、睢阳区人民政府)

    2.加强对商丘历史文化的研究。动员文史专家学者、大学师生、志愿者、爱好者,深入研究文史典籍,搜集整理更多更新有关商丘的文史资料、诗词歌赋、神话传说,邀请当代知名书画名家书写绘画,辑订成册,为理清商丘历史发展脉络和延续传承,提供有力史料佐证和直观教材。加强对商源、商祖、商德、商文化的研究,争取形成系列成果。加快《商丘历史文化丛书》的编纂工作,使商丘厚重历史文化得以多角度展现。加强对现存文物、文化遗址遗存和新出土文物、新考古发现的研究,通过对文物、遗存的解密、解码、解读,深度揭示商丘丰厚历史文化内涵,为讲好“商丘故事”提供更多的依据和线索。重视文物保护项目的提档升级,遴选更多文物保护项目进入国家级、省级保护名录。(责任单位:市政协文史委、市文广新局、市史志办、市社科联)

    3.加快推进古都城核心区明清归德府城保护性修复。坚持保护第一、规划先行的原则,在充分调研、科学论证的基础上编制完善古城修复保护的各项规划,特别是历史文化遗产保护规划,严格按照规划实施各项修复工程。对已完成修复的“一公里”游线内的建筑,抓紧研究充实业态,丰富观瞻游览内容,增强吸引力。加快推进古城北墙的保护性修复,尽早拟定修复方案报国家文物局审批并付诸实施。拓宽视野,统筹明清归德古城“内”“外”关系,在做好现存古城保护性修复的同时,兼顾其与外部的关联,将城外部分历史文化遗存(如城湖、城郭、八关斋、应天书院、阏伯台、燧皇陵、大运河历史文化遗产点等)的保护、修缮、提升纳入古城整体保护规划。争取加入明清古城墙申遗联盟,推动明清归德府城墙的申遗,进而推动商丘古都城(含宋国故城遗址、西汉梁国古城遗址、隋唐古城遗址、明清归德古城等)的整体申遗工作,积极创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有序推进古城池博物馆建设,统筹规划,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责任单位:睢阳区人民政府、市文广新局)

    4.统筹规划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商丘古城保护条例》,依法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内容。城乡建设规划要体现系统性、开放性、协调性,深度嵌入商丘历史文化元素、符号、脉络。虞城、睢县、柘城等地可根据条件规划修复古城遗存,搞好展示利用。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在城乡建设规划、土地使用规划、财政预算中,将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体育馆、科技馆、青少年活动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老年活动中心等场馆建设以及乡(镇)文化站、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纳入规划内容,不断巩固完善历史文化传承创新的基础阵地。发挥好公共博物馆在历史文化传承中展现、教育的主力军作用,提升市县博物馆的陈展质量和水平,丰富展览形式和内容,拓展效能效果。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培育和扶持建立民办博物馆并向社会免费开放。鼓励倡导各级文史部门深入挖掘、搜集整理县、乡(镇)、村史志,遴选一批历史文化底蕴丰厚、历史风貌保存较好、具有鲜明文化特色的乡(镇)村,申报国家级、省级历史文化名乡(镇)名村。统筹规划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独具魅力的风情小镇、诗情小镇、温情小镇。(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5.加大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保护传承力度。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加强对古城区域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线索的摸排梳理和跟踪调研,理清脉络,分类建档。加强对隋唐大运河沿线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普查,为编制大运河文化带建设规划提供详实资料。加强对乡风民俗的研究,注重收集民间非遗线索,使散落在乡间角落的非遗精萃重放光芒。加强非遗传习场馆、场所建设,提升非遗展演、展示的质量水平。加强对濒绝非遗项目的抢救、传承,筛选重点项目提档升级,使更多项目、项目传承人进入国家、省级非遗项目名录。加强对非遗项目传承人的保护、培养、扶持,使更多非遗项目不断得以传承弘扬、发展壮大。加强对非遗资源的开发利用,在尊重历史真实性、传播正能量的前提下,鼓励大胆创作、创意、创新,演绎“商丘故事”。加强非遗保护立法工作,做好《商丘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的起草、修订。(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

    6.打造商丘特色文化品牌。加强对火文化、商文化、圣贤文化、汉梁文化、根亲文化的研究传承。调动各方力量,加大对商丘特色文化的精髓、源头、走向、脉络、定位、影响等的研究,加强商丘特色文化与古都城文化关系的研究,加强商丘特色文化在当代如何传承发展的研究。深入挖掘燧人氏、朱襄氏、葛天氏、帝喾、伊尹、仓颉、孔子、庄子、墨子、微子等人文始祖、文哲圣贤的文化价值,形成一批研究成果,建设一批根亲文化基地并与圣人文化圈内多元文化资源实现优势互补,形成联动和积加效应。争取国内外、省内外重大活动“华夏历史文明之火”采集仪式在商丘举办,彰显火文化影响力。(责任单位:市文广新局、市社科联、市史志办、各高校及研究机构)

    7.实施文艺精品工程。充分挖掘利用体现传统优秀文化的历史题材和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当代题材,创新激励机制,搞好创作规划,倡导和鼓励小说、诗歌、散文、戏曲、影视剧、摄影、书画、舞蹈等传统门类的文艺创作生产,推出一批在全国全省叫得响、影响大的精品力作。扶持网络文学、微电影、动漫等新兴文艺门类大胆探索,在文艺事业繁荣发展中开辟出新天地。实施传统戏曲振兴工程,加大对国有文艺院团扶持力度,加强对民营文艺团体的指导监督,扎实开展“戏曲进乡村”“戏曲进校园”等活动。加强对文艺工作者的关心培养,倡导文艺人才深入生活、深入基层,汲取创作营养和灵感。加强文艺理论研究和评论工作,发挥理论引导作用,弘扬文艺创作的主旋律主基调,不断提高文艺创作的整体水平。加强文化交流,组织或参与更多的国内外、省内外的文化交流活动,让商丘文化走出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文联)

    (二)实施“文化+”战略,推进商丘古都城文化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

    8.编制《商丘文化产业发展规划》。认真做好前期调查研究,掌握文化产业的资源、潜力,分类建立项目库。落实好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城乡建设规划、文明城创建活动、百城提质工程、美丽乡村建设、大运河文化带建设等,科学安排文化产业布局。以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聘请高端专业团队编制《商丘文化产业发展规划》(5年—10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财政局、市规划局)

    9.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模式。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提高对文化产业重要性的认识,正确研判本地在全国、全省所处的位置,集中精力弥补短板。在产业发展模式上既要瞄准国际国内市场,又要结合本地资源优势,选择适合本地发展、具有长远潜力后劲的产业模式。在产业特色布局上既要重视全市整体布局,又要突出个性特色,实现主题文化主导下的“一县一品”“一县多品”。在产业与市场的对接上,既要考虑周边市场、国内市场,也要敢于进军国际市场,让商丘文化产品真正走出去,产生文化影响力。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为科研成果转化提供基地平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商务局)

    10.做大文化产业规模。培育壮大文化企业,做大做强龙头产品,重点扶持睢阳古城、民权虎画、宁陵藤编、夏邑宫灯等不断适应市场变化和需求,扩大产业规模和效益。积极促进文化产业集聚,培育一批集创意研发、生产销售、文化体验为一体的传统民间工艺品集散地,形成产业规模和市场规模,激发集聚效应。大力发展“新尖特创”文化产业,发挥好新兴产业、尖端产业、特色产业、创意产业的引领作用,不断延展产业链条,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扶持“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健全文化企业投融资、税收等各项优惠政策。大力引导文化消费,加强文化创意产品的生产和供给,提高全民文化消费的质量和能力。搭建文化艺术品交易平台,让商丘文化“活”起来、“动”起来、“转”起来、“兴”起来。(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国税局、市商务局、市政府金融办)

    11.实施“文化+”战略。实施“文化+旅游”战略,以文化提升旅游内涵,以旅游促进文化消费。实施“文化+制造”战略,推动商丘历史文化元素渗透到制造业产品的生产、销售流通、宣传推广各个环节,在制造业发展中彰显文化影响力,在文化影响下促进制造业水平提升。实施“文化+农业”战略,利用好国家、省支持政策,大力发展集农耕体验、田园观光、教育展示、文化创意为一体的特色农业,在文化与农业的融合中,夯实文化根基,提升农业附加值。实施“文化+科技”战略,大力发展网络视听、移动多媒体、数字传媒、动漫游戏、创意设计、3D和IMAX巨幕电影等新兴产业,推动传统产业的转型升级,在文化与科技的融合中,让文化的生命力和科技的创新力相互滋养。实施“文化+酒”战略,深入挖掘张弓、林河等豫东名酒的渊源、传说、酿造工艺、独特魅力,融入文艺创作、文创产品开发、旅游推介、文化交流等环节,放大名酒品牌效应,使更多消费者饮酒知商、饮酒识商、饮酒怀商、饮酒崇商。(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市农业局、市科技局)

    (三)充分利用古都城文化元素,推动商丘全域旅游跨越发展

    12.创建商丘古城国家5A级景区。以创建国家5A级景区为抓手,全面振兴古城旅游业。加快古都城保护性修复和展示工作,推进古城池博物馆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完成商丘古城主要景点、核心旅游商业区及重点旅游设施复建、重建工作。推进古城墙、城湖、文庙、府衙、93条历史街巷、50余处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及保留建筑的修复、恢复。以明清归德府城保护建设为重点,推进燧皇陵火文化主题园、商文化主题园、隋唐大运河遗址园景区等建设。(责任单位:市旅游局、睢阳区人民政府)

    13.发展古都城文化旅游。依托火文化、商文化、朱襄文化、庄周文化、圣贤文化、汉梁文化、木兰文化、根亲文化、廉洁文化、忠烈文化等商丘特色文化,对古城旅游产业统一布局,建设归德食府、城隍庙、美人胡同等特色商业街区;利用古城民居,构建民宿、驿站、客栈等住宿体验设施;按照国家5A级景区标准完善古城旅游公共服务设施,为游客提供一流的旅游服务;梯次推进环湖内外步行道、国际马拉松跑道、十八华里城郭生态廊道与环城湖面高端水上游乐世界、大运河遗址展示区、古宋河综合治理利用等项目建设;挖掘燧人钻木取火、庄周梦蝶、刘邦斩蛇、木兰从军、唐睢阳保卫战等历史典故,打造梦回商丘五千年5D光影秀,精心打造大型室外实景情景剧《商颂·古城遗梦》并尽早落地公演,激活古城夜间旅游。(责任单位:睢阳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局)

    14.提档升级古城庙会,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主推商丘火神台庙会,丰富庙会活动,着力打造商丘庙会品牌,通过成立庙会主办机构及组织,制定统一标准、规范流程,聘请专业团队精心策划营销,将商丘各地的庙会有效整合,将古城庙会打造成区域乃至全国知名的庙会品牌,吸引周边民众广泛参与,提升商丘的特色民俗旅游形象。(责任单位:睢阳区人民政府、市旅游局)

    15.以商丘古城景区为核心圈,推动商丘全域旅游跨越发展。以商丘古都城文化为主线,以商丘古城景区为核心圈,进一步建设完善商丘日月湖、睢县北湖、夏邑天龙湖、柘城容湖等城湖景区景点,打造城市湖泊观光体验旅游产品品牌。深入挖掘文化元素,建设木兰文化园、木兰小镇、孔子还乡祠、清凉寺、三陵台、梨园小镇等一批文化旅游景区,丰富商丘文化旅游产品。以睢杞战役、淮海战役为主线,以睢阳区淮海战役总前委和渡江战役总前委旧址为重点,整合商丘红色旅游资源,建设、修复完善红色旅游景点,积极打造军事题材影视基地和国防建设教育基地,科学规划红色旅游线路,并与全省红色旅游做好衔接,提振商丘红色旅游。(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

    16.加大宣传推介力度,持续打造“游商丘古都城,读华夏文明史”文化旅游品牌。认真实施“1318”文化旅游营销工程,进一步丰富“游商丘古都城,读华夏文明史”品牌内涵,将“一城阅尽五千年”作为现阶段主题。由专业机构运营商丘旅游官方微博及微信,增加商丘旅游品牌及产品的展示量,提升商丘旅游知名度。同时,每年策划2—3个专题活动,通过“线下参与+线上互动”,助推商丘旅游成为网络热门话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营销模式,主动推介营销,每年针对郑州、徐州等近程市场以及京津冀、长三角等潜力市场举办10场以上“一城阅尽五千年”专题推介会。围绕商丘打造“古都城”的定位以及五千年历史不断代的文化特征,举办高规格论坛或峰会,邀请政、企、演艺各界的名人参与,进一步扩大商丘的影响力。举办商丘旅游投融资及项目招商大会,邀请旅游投资类、旅游金融类、酒店类企业负责人和专家、名人参会,全面推动商丘旅游发展。进一步扩大中国·商丘国际华商节、商丘火神台庙会、商丘国际马拉松、中国宁陵酥梨采摘节等节庆赛事活动品牌影响力,强化市场化运作。以央视等高端媒体为主,策划“一城‘吃遍’五千年”“你想住回哪个朝代?”等系列话题,通过各大媒体及意见领袖进行传播,迅速引爆商丘旅游全媒体营销,进一步提升商丘旅游影响力,加大“一城阅尽五千年”的广告投放力度,在北京、上海、郑州、徐州等重点客源市场的公交车站、公交车身、地铁站进行高强度形象广告投放,推出“商丘古都城号”高铁。(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各新闻媒体)

    三、保障措施

    17.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市委常委、市委宣传部部长为组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副组长,宣传、文化、旅游、发改、规划、土地、城建、财政、文联、社科联、史志办等相关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委宣传部,负责日常协调指导工作。(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18.强化机制保障。建立联席会议机制,领导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等,研究推进措施;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市直各责任单位根据分解任务,制定本部门落实方案,完善本部门政策措施,在具体实施中各司其职,相互配合,及时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县(市、区)政府与市文化、旅游部门定期协商机制,统筹县域文化旅游资源整合利用,推进整体工作协调开展;建立督察督导机制,市文化、旅游部门配合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按照分解到各县(市、区)、各部门的具体任务,采取观摩、评估、通报、奖惩等多种方式,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指导,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建立责任追究机制,对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消极怠工、行动迟缓等对工作带来消极影响的,严格依法依规按程序追究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市旅游局)

    19.强化文化人才支撑。市直各责任部门和各县(市、区)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出台的各项人才队伍建设政策,引进培养造就一批文化创意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复合型人才,形成一支高素质人才队伍。(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人才办)

    20.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各级财政、金融部门主动作为,积极服务,通过政府购买、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市场融资等方式,解决好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资金制约。土地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文化产业项目落地等提供可靠保障。(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投公司)

    21.营造浓厚社会氛围。各级宣传部门积极发动广播电视、报纸刊物、微信微博等各种宣传阵地和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对商丘古都城历史文化的沿革传承、内涵精髓、价值意义等进行宣传,形成人人关心、社会关注、全员参与的良好局面。(责任单位:各新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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