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新奥燃气:可燃气体探测器使用须知
开封手机报
12-20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36条规定,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应由可燃气体报警控制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和火灾声光警报器等组成。
可燃气体探测器的布置
《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规定,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应根据燃气种类和用途选择可燃气体探测器,在使用天然气的场所,应选择探测甲烷的可燃气体探测器或复合探测器。
在商业和工业企业用气场所设置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时,可选择集中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对面积小于80㎡时的场所,也可选择独立燃气报警控制系统。在安装可燃气体探测器、不完全燃烧探测器或复合探测器的房间内,当任意两点间的水平距离小于8m时,可设1个探测器;如超过这个距离可设置两个或多个可燃气体探测器。
可燃气体探测器使用年限
《火灾探测报警产品的维修保养与报废》规定,可燃气体探测器的气敏元件(气体传感器)使用寿命不过5年。《城镇燃气报警控制系统技术规程》规定,商业和工业企业使用的可燃气体探测器使用年限为3年,居住建筑使用的报警器有效期为5年,到期请及时更换。(全媒体记者:谭俊灵;通讯员:武琳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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