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失物据为己有 一念之差构成违法
开封手机报
10-14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沈泓琳报道 10月7日,当常某某面对追踪而至的民警时,才明白自己捡到失物据为己有的行为已经违法。
几天前,范女士在商场购物时,不慎将手机遗落在试衣间,等她发现返回寻找时,手机已无踪影,拨打自己的手机,却已关机,范女士立即报警。
接到报警,兰考县公安局堌阳派出所民警立即展开调查,经过大量工作,民警确定范女士的手机在常某某手中,于10月7日将其抓获,并成功将手机缴获。
面对讯问,常某某交代,那天自己在商场试衣时,突然听到一声手机提示音,他环顾四周,在试衣间角落发现一部手机,心生贪念的他一把将手机揣进衣兜,慌慌忙忙离开商场。不料,就在他为“白捡”了一部手机得意洋洋时,警察找上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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