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10月后退休职工临时待遇核算准备工作的温馨提示

全市各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河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养老金计发办法》,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中人"过渡期将于2024年9月30日结束,过渡期后退休人员将参照新制度养老金计发办法核算,不再进行新老待遇计发办法对比。为确保过渡期后退休人员按时准确核发临时待遇,请各参保单位提前为2024年10月(包含10月)之后退休人员做好以下准备工作:

一、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

曾经在企业等单位工作应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在核算临时退休待遇前,应将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至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转移业务未办理完成前,临时退休待遇暂无法核算。

二、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清理

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重复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在核算临时待遇前办理个人账户一次性支付业务,清理多重养老保险关系。多重养老保险关系未清理的,临时退休待遇暂无法核算。

三、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欠费清理

核算临时退休待遇时,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应缴未缴时间段将不作为缴费年限参与基本养老金计算。为维护参保人员利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欠费应在核算临时待遇前予以清理,待按政策补齐欠费,或按政策核销欠费后,方可办理临时退休待遇核算工作。

问题咨询电话:23381682


开封市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

2024年8月23日

责编:贾文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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