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规范化第四评价组来我市开展仲裁业务规范化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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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予杰  通讯员刘辉报道 为进一步提高仲裁规范化水平,提升维权服务能力,目前,全省调解仲裁系统正开展交叉互查。4月11日下午至4月12日,由新乡市人社局三级调研员高蓓军、获嘉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王克强、鹤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副院长牛莹莹等领导组成的河南省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规范化第四评价组一行6人,来我市开展仲裁业务规范化评价工作。开封市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陆长虹、开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院长王仲林和市人社局劳动关系科科长田东旗陪同。

      评价组首先听取了开封市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业务规范化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之后,评价组先后深入开封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兰考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顺河回族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通过现场观摩庭审、查看案件卷宗,听取汇报、交流座谈等方式,对仲裁业务制度建设、仲裁案件处理程序、仲裁文书制作等方面进行深入细致的检查,并对社保补缴、裁审衔接、基层调解组织建设、人才队伍培养等问题相互交流。

评价组一行对我市调解仲裁工作给予了充分的肯定,特别是称赞我市调解仲裁工作信息化建设、案件处理流程、裁审衔接、基层调解组织建设等方面有特色、有亮点、有创新。同时也对我市的仲裁工作提出了中肯的意见建议,对今后我市开展仲裁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陆长虹表示,非常欢迎省人社厅评价组莅临我市检查指导工作,我市调解仲裁工作将以此次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案件办理流程,加快推进组织建设,提高办案质量,积极构建和谐劳动人事关系,全面提高我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处理效能,努力开创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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