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回应群众咨询 便民服务落到实处 开封警方就申领和补办身份证事宜作出解答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沈泓琳报道    近日,随着人员流动加速和升学季将至,群众咨询如何申领、补办身份证的人数增多,为此,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于4月7日专门作出解答。 

      据解答,公民户口在我市并在原籍申请首办的,应当自年满16周岁之日起3个月内,携带户口簿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 

      未满16周岁的公民,自愿申请居民身份证的,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 

      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可以在我市现居住地派出所户籍室直接首次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由现居住地派出所户籍室受理并采集申请人人像、指纹信息,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进行审核签发,现居住地派出所户籍室按已签发的制证信息完成居民身份证制作并发放证件。 

      年满16周岁的公民,向现居住地就近的派出所户籍室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和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未满16周岁的公民,在监护人陪同下向现居住地就近的派出所户籍室提出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跨省通办”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登记表,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监护人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居住或者申请人在我市合法稳定就学的其中一种证明材料,确认提交信息的准确性、真实性,签订书面承诺书。 

      具有河南省户口的居民,在我市居住、工作、就学,需要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无需到户籍地派出所申请办理身份证,可携带身份证件在任意就近派出所户籍室申请换领、补领(需挂失申报)身份证。 

      年满16周岁的公民,换领身份证的,携带居民身份证向就近派出所户籍室申请换领、补领身份证的,需提供公安机关签发的下列有效证件之一:居民户口簿、机动车驾驶证、护照、居住证等。 

      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陪同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如未登记与监护人亲属关系还需提交出生医学证明等其他证明监护关系的材料)、监护人居民身份证,申请换领的还需出示申请人身份证原件。 

      具有河南省户口的居民在我市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在居民身份证制作完成前,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证向受理地派出所户籍室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其中,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临时身份证制证周期3天。我市开通的有临时证即时办受理点,当天申请当天出证。 

      在我市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证明材料包含居住证;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存在下列情况的异地不予办理,须回原籍申办: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责编:kfsjb_t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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