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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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予杰报道  4月9日,记者获悉,开封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召开党组第一季度学法会议,会上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局党组全体成员参加了本次学习。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主任林长伟主持本次会议,领学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并着重解释了新修订的内容。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副书记王志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是规范国家立法制度和立法活动、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统一的基本法律,是“管法的法”,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地位极为重要。本次修改贯彻落实了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总结了新时代立法工作的新成果新经验,完善了立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健全了宪法实施监督制度,完善了立法权限、立法程序和备案审查制度。

      开封市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苏德超强调,本次修改扩大设区的市立法权限范围,这就要求我们在制定政府规章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时,坚持立法的指导思想,坚持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确保每一条规定都符合宪法的规定、原则和精神。同时,他强调《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的修改和贯彻实施,对于加强党对新时代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推进全面依法治国、依宪治国,不断完善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保障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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