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集采 集采惠民 开封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成果显著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王予杰 通讯员李潇潇报道 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举措,也是我省推动“五医联动”改革的催化剂。自2019年底开封市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试点扩围25个中选品种以来,共执行国家和省级组织集中采购药品384种,医用耗材52种,节约采购费用12亿元,大幅降低了群众医药费用负担和医保基金负担。
一是健全领导组织,统筹部署药品医用耗材集采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改革工作,成立了以主管副市长为组长的开封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联席会议,统筹研究部署我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市医疗保障局联合市卫健部门成立了开封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联合体和开封市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监督委员会。联合体下设办公室,从医疗机构抽调政治素养高、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长期在市医疗保障局办公。根据集采工作需要,市委编委会研究批准市医疗保险中心成立了药品集中采购管理科,形成行政牵头、经办协助、联合体参与的三方联合办公的工作模式,大大提高了工作效能。
二是广泛宣传引导,多措并举强化舆论氛围。定期组织召开市县乡三级医疗机构动员推进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多次部署、指导,不断激发医疗机构内生动力,科学引导临床医生了解使用中选产品;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全社会介绍我市落实集中带量采购和实施招采工作的具体情况;印制7万余份宣传册向就医患者和办事群众答疑解惑,同时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其它新媒体多次开展全方位的宣传,让广大群众更加清楚的了解国家组织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政策,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三是完善配套措施,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建立医保基金预付制度,规范预付金申请、支付和返还流程,确保药款及时结算,今年上半年共向医疗机构支付集采预付金1685.9万元,有效缓解了医疗机构药品医用耗材回款压力。通过建立医疗机构购药预付金制度、采取不调减医疗机构当年度医保基金总额预算额度等措施,不断消除医疗机构购药顾虑,鼓励临床医生优先使用中选药品。
四是强化监督管理,动态监测药品集采全流程。全面落实“药品采购使用月通报”制度,对各批次药品约定采购量、回款率和非中选采购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医疗机构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随机选取一二三级医疗机构进行药品采购和使用实时监测,动态掌握医疗机构集采药品采购及使用情况,做到“事前监管,事后监测”;定期对各级医疗机构药品集采工作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调研,及时发现集采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予以整改,进一步补齐工作短板;对药品供应不及时的生产和配送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通过约谈有效提高了药品配送率。
五是坚持开拓创新,推动集采改革快速发展。去年6月,我市在省医疗保障局的指导下,在全省牵头建立了豫东“3+3+N”(开封市、商丘市、周口市+永城市、兰考县、鹿邑县+省内其他地市)集采联盟,统筹组织开展豫东地区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此次集采成效显著,其中:输液器类、气管插管类、镇痛泵类、吸氧装置类四种医用耗材最高降幅94.52%,平均降幅77.25%,集采结果全省1848家医院共享。据统计,该集采四个品种实际采购量均超出约定采购量,全省共节约采购金额达4.4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