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接受贺全营同志辞去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请求的决定
(2022年2月15日开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贺全营同志辞职的请求,开封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定:接受贺全营同志辞去所任开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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