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省委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八批4个群众举报件,其中兰考县2件、祥符区1件、开封市水利局1件,开封市省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协调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按程序交相关区县(市)、单位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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