杞县警方不到3个月为群众挽回损失88万元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沈泓琳报道 3月16日,杞县城郊乡张先生手捧“人民警察为人民,失而复得暖人心”的锦旗来到杞县公安局,衷心感谢公安机关及时采取措施,为他挽回了30000元损失。
2月11日上午,张先生收到一条短信,提示其手机银行即将失效,张先生一时惊慌,未及细想,就按照短信提供的解决方法,点开随短信发来的网站网址,输入手机号码和银行卡信息,又在弹出的新网页上输入验证码。可这一番操作后,张先生等来的不是手机银行可继续使用的提示,却是银行卡被转账30000元的通知。张先生意识到自己被骗,急忙向杞县公安局城郊派出所报案。时值中午,城郊派出所和县公安局相关部门快速联动,合成作战,及时将这被骗的30000元钱成功冻结,令诈骗分子竹篮打水一场空。
其实,在杞县公安局的反电诈战绩中,这30000元仅是普通一笔,单是今年以来,他们就在不到3个月的时间里,成功为群众挽回损失88万元。
3月6日晚,杞县城郊乡王某的一个熟人添加他的微信,声称因私事要向王某银行卡转账28万元,然后让王某再转到指定账户上。王某虽然感觉此事不妥,但碍于熟人脸面,还是答应了。可此后,王某并未收到转账信息,于是又向对方询问,对方回复说钱款24小时内到账,让王某先帮忙垫付。出于信任,王某分两次将28万元转账至对方指定的账户。此后再接不到对方信息的王某给熟人打电话核实,结果发现,添加他微信的“熟人”竟是假冒,于是立即报警。杞县公安局接到报案,立即采取相应措施,虽因第一笔15万元转账时间过长,未能止付,但还是将第二笔13万元成功止付冻结。
3月11日,杞县苏木乡袁某和阳堌镇杨某也遭遇同样诈骗手法,相继被骗20万元和47万元。由于报案及时,杞县公安局在有限的时间里积极行动,将这两笔被骗资金全部成功止付冻结。
杞县警方在今年前3个月为群众挽回的88万元损失里,还有一桩“跨年案”。
2020年9月,杞县城郊乡杨某在网上被冒充“58同城”的客服以消除不良征信记录为由诈骗50000元。接到报案,城郊派出所联合县公安局相关部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成功冻结了涉案账户。今年1月29日,杨某欣喜地收到了返还的5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