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警支队今年第十次集中曝光交通违法行为
本报讯 全媒体记者沈泓琳报道 10月23日,市交警支队今年第十次集中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此次共曝光醉驾典型案例3起、典型交通事故案例两起,同时通报了一名被终身禁驾、65名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者的情况。
9月29 日下午,杞县李某酒后驾车沿杞县柿园乡万寨村公路行至Y016乡道处时,被杞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92mg/100ml,血醇检测结果为91.2mg/100ml,属醉驾。杞县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移交案侦部门进一步处理。
10月3日晚,兰考县惠某酒后驾车行至兰考县城关镇振兴路与开兰路交叉口时,被兰考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133mg/100ml,血醇检测结果为162.3mg/100ml,属醉驾。交警部门将其移交案侦部门进一步处理。
10月6日夜,杞县莫某酒后不戴头盔驾驶无牌摩托车行至杞县五竹线路段时,被杞县交警大队民警查获,经对其进行酒精呼吸测试,结果为244mg/100ml,血醇检测结果为243.6mg/100ml,属醉驾。交警部门将其移交案侦部门进一步处理。
10月3日夜,禹王台区刘某酒后驾车行至铁北街与东闸口交叉口时,因饮酒过量,与对面路边灯杆相撞,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交警四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对刘某进行血醇检验,结果为201mg/100ml,属醉驾。交警四大队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移交案侦部门进一步处理。
10月4日夜,杞县冯某酒后驾车行至杞县湖岗乡五岔口村东路口时,因饮酒过量,与一辆直行的三轮车相撞,事故造成两辆车不同程度受损,人员受伤。杞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对冯某进行血醇检验,结果为226.7mg/100ml,属醉驾。杞县交警大队依法对其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并移交案侦部门进一步处理。
自9月中旬至10月21日,全市有一人员因事故逃逸被终身禁驾,有65名驾驶员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