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柔性执法”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开辟“绿色通道”

河南手机报 胡汉科 通讯员 李政 李传宇

为进一步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提升社区矫正教育矫治效果,信阳市息县司法局为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营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出实招、办实事,起到良好社区矫正效果。

社区矫正对象马某,因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在息县司法局小茴店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马某公司由于和苏州某某公司签约,约定2月12日至3月21日在温州市进行商谈,需请假14+11+3天去温州出差。息县社区矫正中心与市司法局沟通,简化审批流程。息县社区矫正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的规定,要求马某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公司证明,同时对马某的日常表现、监管情况进行研判,在智能一体化平台进行线上批准,进一步保障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真真实实的使社区矫正在法治化的监管前提,用“人性化”管理方式,温暖社区矫正对象心灵,进而为民办实事、做实事。

放宽涉企(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审批规定,细化了涉企(商)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审批手续,息县社区矫正对象不仅要"出得去",还要"管得住",实现“三零”化。同时,在日常监管中,工作人员在生产、生活中尽力帮助社区矫正对象解决问题,对有困难社区矫正对象开辟“绿色通道”让社区矫正更加有“温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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