濮阳:人大立法 积极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市域典范

河南手机报 04-16 08:30 我要分享

河南手机报记者 王正星 通讯员 董阳 马德原

  立法是实现人民民主的国家形式和重要途径,从法规立项到起草,从调研论证到征求意见,从立法审议到法规实施......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具体地、现实地贯彻于立法全过程,积极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市域典范。

  积极回应民声,科学编制立法计划

  立法体现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有机统一。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全面领导,积极发挥主导作用,面向全市广泛征集立法建议项目,加强立项论证评估,及时将民生关注度高的立法建议提上日程。根据代表建议,相继制定出台《濮阳市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管理条例》《濮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多部条例,以法治保障良好生态环境,实现最普惠的民生福祉。

  坚持开门立法,将“为民立法”转变为“由民立法”

  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坚持开门立法,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的工作机制,将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体现在法规制度设计中,真正将“为民立法”转变为“由民立法”。

  在全省率先创新建立联合起草模式,重要法规由法工委牵头,抽调政府有关部门、相关领域专家,集中人员、时间、地点共同高效优质起草法规案。同时,通过开展调研论证、拓展人大代表参与立法的深度与广度、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的“民意直通车”作用、坚持面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丰富民主审议形式、发挥立法咨询顾问团“智囊”作用等方式,不断完善民主民意表达平台和载体,丰富拓展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

  其中,在全省率先探索建立的“主任·代表面对面”制度,在常委会会议审议期间邀请基层人大代表、公民代表列席和旁听会议,召开专题座谈会,保障代表参与立法,发表意见建议,增强立法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进一步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

  坚持立行并重,构建立法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

  良法善治,离不开全社会对法律的有效执行和遵守。濮阳市人大常委会创新方式方法,通过构建全覆盖、常态化、长效化的立法全生命周期管理机制,进一步丰富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内涵。

  通过将“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宣传培训”组成套餐并常态化运用、构建“人大云+主流媒体、融媒体”的宣传矩阵、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实现备案审查全域覆盖,努力打造全过程人民民主立法的市域典范。

其中,濮阳人大在全国首次实现了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全覆盖,在一次常委会上同时听取和审议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四个机关的备案审查工作报告。这得益于立法与备案审查系统信息平台建设,从备案系统到审查系统,从各个单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到全国统一的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从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到国家法律法规数据库,人大系统的“数字工程”,助推濮阳人大打造新时代地方人大工作创新发展的濮阳样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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