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遵规守纪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 河南日报 》( 2025年07月07日 第 07 版)
遵规守纪是每名党员应有的基本修养,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践行初心使命的重要保证。党的规章制度建设构建了党员言谈举止的系统性规范,是必须学习、遵守和维护的行为准则,更是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内在要求。要深刻把握党的制度建设的政治引导功能,把遵规守纪提升到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高度,转化为干事创业的强大动力。
知规明纪方有干事底气,以正确认识夯实思想根基。党的规章制度划定了党员干部的行为边界,明确了职责权限和纪律要求,是合格党员干部的基本准则。深学细悟各项制度内涵,才能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以严实标准规范自身言行,在实践中彰显对党忠诚、为党尽责的政治品格。为此,要准确理解党的规章制度的主旨、目的和具体要求,强化规矩意识和纪律意识。深入思考其与党的事业高度统一的历史逻辑、理论逻辑和制度逻辑,坚持党的领导、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悟遵规守纪的重要性,自觉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要坚持联系实际工作,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使学习规章制度的过程成为提升思想觉悟、展现担当作为、强化执行能力与坚韧意志的实践过程。要注重系统推进,不仅要精准掌握各项具体规范,研究其来龙去脉、核心内容和精神实质,还要学习党的优良传统、工作惯例和国家法律包含的各方面规矩,将党员行为规范与国家法律有机衔接,共同构造有章可依、运行流畅、执行有力的行为规范体系。要以制度体系支撑自身教育引导功能,促使全体党员自觉敬畏并严格遵守。要强化制度落实,依靠党组织的政治功能与组织功能扎实推进。严格执行关于党员教育管理的规定,落实“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以及“五学联动”等机制,推进规章制度学习常态化,并通过创新长效教育机制,积极探索新的教育载体、形式与方法,增强教育的说服力与感染力。
融会贯通方能见诸实践,以思想自觉促进行动自觉。遵规守纪既是党的规章制度的明文要求,又是建立在理想信念之上的内在的自觉。这种自觉体现为党员对规则的积极认同,遵规守纪是党员身份意识的能动表现,是以科学的世界观为指导形成的知行统一。因此,要从党的创新理论中汲取义务观念和自律意识,将理论认知与规章制度相融合,明确自身行为的边界。要增强党性意识和主体观念,认识到遵规守纪是党员的行为准则。党员义务和权利具有高度重合性,将自觉履行党员义务、保障党员权利作为增强身份认同的要素,调动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助于党员以更高站位思考职责任务“是什么”“为什么”“怎么干”,塑造身份自觉、道德情操和作风意志,使规章制度内化为价值追求,提高履行党员义务的觉悟和能力。要注重继承优良传统,把握遵规守纪蕴含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以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力求实效,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对照党员行为要求审视自己的思想、工作和职责,查找差距,校准前进的方向,使制度约束内化为价值追求,培养高度自觉的行为习惯。
明确边界方有广阔空间,以遵规守纪保障创新活力。党员是“办实事的人”而不是“说空话的人”,干事创业是遵规守纪的价值所在。纪律规矩是干事创业的灯塔,当规章制度内化为行为自觉,党员干部便能在制度框架内大有作为。为此,要遵循既定规则和程序要求,确保各项改革科学、广泛和有效落实。发挥规章制度导向明确和执行力强的优势,将人民至上贯穿决策全过程,以干实事规范行动,使本职工作与为民造福、个人全面发展有机统一。要增强工作本领,做到政治素养与专业素养的深度融合。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现实而丰富多样的,涵盖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建设等各方面。制度规范体现党员标准的整体性,意味着立足本职岗位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不断提升自身素养,成为生产模范和业务专家。要立足本职岗位,强化使命担当,自觉将履职尽责融入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贡献力量。要敢于攻坚克难,善于开拓创新。在遵规守纪前提下,党员的智慧与能力得以充分发挥,形成锐意进取、奋勇争先的良好局面,推动党的部署要求高效落实。做到遵规守矩,党员才能在事业上放开手脚,专注于工作和创新,又能抵御腐败和不良风气的滋生,为干事创业营造更加健康、积极的氛围。
(作者:张腾 洛阳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张炜达 西北大学法学院教授)
本文系2023河南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年度项目“延安时期党章建设的历史进程与基本经验研究”(2023CJD026)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