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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大常委会聘任地方立法顾问

    本报讯(记者 王平 通讯员 崔睿)为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在地方立法中的智库作用,许昌市八届人大常委会选聘63名同志担任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顾问,并于近日举行了聘任仪式。

    据介绍,新一届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顾问的聘期为五年,与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每届任期相一致,其中来自法律实务方面27人、城乡建设与管理方面9人、生态文明建设方面7人、历史文化保护方面8人、基层治理方面10人、语言文字方面2人。

    根据《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顾问选聘及管理办法》规定,聘期内,立法顾问的工作内容包括: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的编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起草地方性法规草案和对地方性法规草案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必要时全程参与立法审议项目的制定工作和立法调研项目的调研工作;接受委托,对地方性法规草案涉及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研究论证,提出报告;结合地方性法规施行后的贯彻实施情况,提出完善立法的意见和建议;对地方性法规的评估、解释、修改、废止提出意见和建议。

    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将为立法顾问在立法实践中不断学习提高创造有利条件、开展各项工作提供良好服务保障,还将根据立法顾问的从事行业、擅长领域,分门别类建立立法顾问信息库,从而不断增强地方立法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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