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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和解“全流程覆盖”化解行政争议(深化“三零”创建建设平安河南)

    □本报记者 徐东坡 本报通讯员 许乐

    12月中旬,困扰漯河市某工程机械公司的一起行政争议得到圆满化解。今年3月,漯河市相关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安装有门式起重机,却不能提供起重机的监督检查报告,随后作出责令停止使用该特种设备、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企业负责人认为企业因疫情处于半停业状态,没有使用该起重机,且没有违法危害,遂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漯河市司法局结合双方争执焦点,讲解了涉案法律和营商政策,执法部门将罚款金额变更为2万元,双方矛盾得到缓和并最终达成和解。

    今年以来,漯河市把行政复议工作作为推动平安河南建设的重要抓手,全面落实、推广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全流程覆盖机制,努力把行政争议解决在初始、化解在内部,促进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助力“三零”创建不断推进。

    漯河市坚持源头化解,制定了《行政复议案前调解工作规范》,在受理阶段“能调则调”“应调尽调”。今年前11个月,全市接待群众复议咨询案件577件,其中360件为案前调解,案前调解率62.4%,过半数的行政争议被化解在初始阶段。此外,审结案件中调解和解47件,调解和解率42.3%。

    “感谢工作人员的耐心调解,为我们企业挽回声誉、节省了精力。”12月22日,漯河某企业代表说起刚办完的行政复议案件,感激之情溢于言表。本月初,因对行政处罚有异议,该企业申请行政复议。漯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工作人员了解案情后,认为该案法律关系清晰、双方矛盾不大,遂将调解关口前移,搭建平台组织企业和被复议单位进行调解,纠纷快速得到解决,为企业争取了生产时间、消除了因处罚可能带来的不良影响。

    漯河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与应诉案件管理协调科科长吴涛介绍,漯河市在全省率先出台规范性文件,实行行政复议案件繁简分流、调解和解,2020年以来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同比翻两番,但案件按期审结率保持100%,简单案件平均审理时间缩短至1个月左右。

    同时,漯河市发力行政复议案件溯源治理,当地司法行政部门先后与公安、城管、环保等部门开展座谈,对行政复议案件共性问题进行规范,从源头减少和化解行政争议,今年以来仅车辆违章处罚行政复议案件就同比下降50%。

    漯河市司法局负责人介绍,下一步,漯河市将以提高行政复议公正性和公信力为导向,健全配套工作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办案,切实维护企业和群众合法权益,助力高水平平安河南、法治河南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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