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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提高城乡低保标准

    本报讯(记者 李旭兵)3月14日,记者从安阳市民政局获悉,安阳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提高2022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供养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根据《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安阳市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590元提高至不低于63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不低于295元提高至不低于315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每人每月不低于377元提高至不低于420元;月人均财政补助水平由不低于190元提高至不低于210元,惠及城乡低保对象10.089万人。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不低于各县(市)区低保标准的1.3倍执行,惠及全市特困人员1.7592万人。

    按照《通知》要求,城乡低保资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资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按月发放,每月10日前发放到位,通过惠民惠农资金“一卡通”直接支付到救助对象账户,集中供养的特困人员补助资金统一支付到供养服务机构。各县(市)区要结合自身实际,3月底前科学制定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城乡低保标准、财政补助水平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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