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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讯(河南报业全媒体记者 赵阿娜)11月3日,记者从相关部门获悉,《安阳市政务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1年12月1日起施行。该《条例》是安阳市在优化营商环境领域制定的首部地方性法规,标志着该市政务服务运行步入法治化轨道。

    近年来,安阳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政务服务智能化、标准化、便民化,不断创新优化政务服务工作,全市政务服务质量和水平得到大幅提升。

    据了解,《条例》分总则、政务服务建设、政务服务办理、政务服务监督、法律责任、附则,共六章五十八条。

    《条例》内容全面具体,重点突出,特色明显。

    理清了政务服务管理体制。《条例》进一步厘清各级人民政府、政务服务管理部门及其内设机构、政务服务有关部门的法律主体职能和法律关系,权责清晰,主体明确。

    充实了政务服务建设。《条例》对政务服务实体大厅建设、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信息化数据化建设等内容作了明确规范,提出具体要求,为政务服务事项办理实现“最多跑一次”提供有力基础制度保障和技术支撑。

    突出了最大化便民利民。《条例》规定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便利服务;为申请人提供预约、错时、延时和周末服务等,体现“人民至上”的政务服务理念。

    强化了政务服务监督。《条例》加强了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和社会监督,对12种违规情形设定了相应罚责,强化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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