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造假迎检”实行“零容忍”

    □江 琳

    前不久,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贵州省反馈“回头看”及督察情况时指出,遵义市播州区委、区政府为掩盖问题、应对督察,临时编造10份区委常委会会议纪要,声称每月都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研究学习和工作部署,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性质恶劣。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广大党员干部普遍强化纪律意识,绷紧纪律之弦,但依然有少数人抱有侥幸心理,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有的拼凑材料,企图以“复制”“粘贴”蒙混过关,有的夸大成绩,刻意掩盖问题,还有的当面说一套、背后做一套……干部弄虚作假,既妨碍党组织及时了解情况、科学决策,也挫伤了踏实干事党员干部的积极性,破坏了党内政治生态。《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门把“对党不忠诚不老实,表里不一,阳奉阴违,欺上瞒下,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列入“对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处分”部分。本质上看,弄虚作假就是违反政治纪律,就是作风不正、党性不纯,就是对党不忠诚不老实。

    天下之德,莫过于忠。我们党历来强调党员干部要忠诚老实,反对弄虚作假。毛泽东同志始终倡导党员干部做老实人。他认为,对党员干部来说,没有忠诚老实,聪明及其他品质都难以称为优点。针对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的歪风邪气,刘少奇同志也曾严厉批评,“不但是同我们党的实事求是的作风不相容,也不止是党性不纯的表现,而且是丢掉了共产党人应该有的忠诚老实的态度,是丧失党性的表现”。

    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我们党对弄虚作假都是“零容忍”。近期多地纪委监委对弄虚作假行为严肃查处,折射出一个鲜明导向:我们党真抓实干态度坚决,弄虚作假者不可能蒙混过关,难逃纪律严惩!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只会不断加大,不会减弱,那些弄虚作假者必将自食苦果。广大党员干部当自觉把忠诚老实谨记于心、付诸行动,说老实话、办老实事、做老实人,以实干担当践行初心使命。

    (转自《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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