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真大!司机背靠一车超级“炸弹”在高速公路睡觉

河南手机报 05-27 18:35 我要分享

河南手机报记者 司艳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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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安阳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巡逻民辆警在大广高速滑县段查获一起货车在应急车道停车违法,经进一步检查,民警惊讶地发现该车居然装有54个超大气瓶,每瓶灌装20立方压缩天然气,共1080立方,犹如54个“炸弹”,现场民辅警惊出一身冷汗!

当日早上6时许,安阳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巡逻民辅警巡逻到K1861十500米时,发现一辆红色货车停在应急车道内,司机在驾驶座上鼾睡,巡逻民警在现场做好安全警戒,并依法取完证据后,该男子依然没有醒来。

之后,民警将司机叫醒,查看两码和核酸检测证明正常,民警又让司机出示驾驶证和行驶证,其行驶证缺副页,民警问副页在哪?司机侯某某说在加气站押着,这无意识的一句话引起民警警警觉,这烧柴油的货车行驶证怎么在加气站押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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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观察车辆,车厢外面用篷布盖着,看不出来装的什么东西。民警立即让司马打开车厢门,民警惊讶地发现里面装满超大气瓶。民警问侯某装的啥?侯某说压缩天然气,共54瓶,每瓶20方,共1080方。

经初步调查,设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自用车辆,侯某某和其驾驶的车辆在未取得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的情况下,自今年元月以来,昼伏夜出,后半夜罐装压缩天然气,天亮前送到目的地,为防止被查,车厢外用篷布掩盖,私拉偷运压缩天然气。幸亏被安阳高速交警查获,不然在高速上出了安全事故,方圆几百米将会被移为平地,后果真是不堪设想!

目前该案依法移交滑县公安和交通运输部门进一步侦办。

天然气属易燃易爆物品,运输都要严格按规定办理“易燃易爆危险品运输许可证”,在没有取得危险品运输资格的情况下,非法运输、存储液化气钢瓶,将构成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第六章第五十七条规定: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运输经营,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处违法所得2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2万元的,处3万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责编:刘晓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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