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桌食客抽烟餐馆不制止,该不该忍气吞声

东方网 08-28 15:13 责编:周玉筝 我要分享

近日,袁先生慕名去浙江杭州一家餐厅吃饭,被隔壁桌的烟枪呛得不行,实在受不了,他和抽烟者说:先生,室内是禁烟的,您看还有那么多小朋友,能不能到室外抽?然后,这伙人直接骂他:关你X事,叫老板来……袁先生真去找老板了,不料老板却说,只能让他们尽量少抽,我不管的。

在餐饮消费大众化的今天,不少人都有在餐厅被迫吸“二手烟”的经历;社会原子化、利益碎片化和人际关系干燥化,让有些人即使对他人在餐厅里抽烟不满,也害怕“一摩擦,就起火”,选择了忍气吞声,压抑自己正当的利益诉求。这一次,傲慢的吸烟者遇上了一位较真的维权者和一位不作为的餐厅老板;“食客抽烟不制止”并非个案,具有样本意义。

人们到餐厅消费,不仅是为了享受可口的饭餐、优质的服务,餐厅的环境、氛围也是一个考虑的因素。“二手烟”带给袁先生和孩子们的不仅是身体上的伤害,也是精神上的痛苦,损伤了他们的权利与尊严。少数食客吃喝开心了就抽烟,将自己的痛快建立在别人的不痛快之上。

面对“二手烟”,袁先生并没有选择沉默,而是勇敢地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抽烟者非但没有反思和自律,反而将矛头对准他——觉得自己被冒犯,觉得是对方故意找茬、故意刁难让自己当众出丑;心中有“气”的抽烟者,恣意放纵地发泄负面情绪,不仅口出恶言,还动了手。

明明是正当的维权行为,却被抽烟者贴上了“多管闲事”的标签。本应担任“裁判”的老板却没有“该出手时就出手”,而是打起了太极。来者都是客,谁都不愿意得罪;抽烟者是熟人老顾客,抹不开面子,人为地将底线降低,将“禁止吸烟”替换和变通为“可以吸烟,但要少吸”;这样的“抖机灵”,固然迎合讨好了“老主顾”,却引发了其他食客的不满;这样的“和稀泥”,以牺牲其他消费者的权利和尊严为代价。

2019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杭州市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规定,“禁烟和限烟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应当对区域内吸烟者劝其停止吸烟或者离开该场所、区域;对不听劝阻者,报告有关控烟监管部门处理。”有令不行,“食客抽烟不制止”从表面上看是碍于人情和脸面,实质上则是对规则缺乏足够的尊重和敬畏,对公共空间禁烟缺乏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总觉得抽烟是小事、小节,无关紧要。

食客在年龄、身体状况、兴趣爱好、教育背景等方面具有很大的差异性,“公共场所室内禁烟”寻求了不同利益群体最大的“价值公约数”,应成为一种基本的文明素养。“食客抽烟不制止”不仅背离了规则要接受规训和惩罚,也会遭遇消费者的“用脚投票”;对规则变通和替换,“小聪明”或许会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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