豫论场丨犯多少错,就得挨多少打

河南日报客户端 07-22 18:04 责编:赵逸伦 我要分享

悦连城

  “妈,我犯强奸罪了。”

  “吓死我了,还以为你作弊被学校开除了呢。”

  这是微博上广为流传的一个段子,起源于两所大学的“依规处罚”——近日,浙江大学在读学生努某某因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刑,被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哈尔滨工业大学(威海)在读学生杨某、黄某因考试作弊,被开除学籍。

  掰开来看,两个处罚都没啥问题:浙大回应说,鉴于司法部门认定努某某系犯罪中止、具有自首情节,根据《浙江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哈工大则表示,开除作弊学生的决定,是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文件已交给学生本人。

  放在一起,事情却有点“魔幻”——犯强奸罪的学生被留校察看,作弊的学生却被开除。尽管浙大与哈工大在育人传统上有所不同,但同为国内名校,在处罚尺度上总该保持相当的默契吧?

  由此想来,此次争议的核心,恐怕也不是校规的宽严之争,而是“有弹性”的裁量尺度和“不确定”的惩罚目的——轻错轻处、重罪重罚,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这不是高深的理论,而是朴素的正义。

  学生因作弊被开除学籍,有不少人认为“处理得过重了,应该给出路”;强奸的社会危害性明显更大,当事人却仅作留校察看处理。如此处理,也难怪广大网友编出“不怕强奸怕作弊”的段子了。

  对于前者,我们或许有更好的解决方案。

  在我的母校,首次违反校规的学生,处分材料会放入个人档案,但若日后表现良好,毕业前便可申请移除“污点”。据我所知,每年都有几个学弟学妹因一时糊涂被处分,但在这条规定的激励下,他们知耻后勇、发愤图强,变“污点”为“亮点”,成为母校“储人才,图富强”的后备力量。

  至于后者,我想起幼时听过的一则寓言——

  古老的国家用鞭笞来惩戒犯错的人,惩罚的顺序是先轻罪、后重罪。某一天,鞭子突然有了灵性,由于新奇,它在抽打轻罪者时格外用力;由于疲惫,它在抽打重罪者时变得绵软。长此以往,这个国家的坏人坏事并没有减少,社会秩序反而更加混乱。

  老话说:“犯多少错,挨多少打。”规则的核心在于实施和认可,而惩罚的目的是修复与教育。一些评论已指出,学生因类似罪名被判刑,学校都予以开除。试想一下,如果浙大在制定校规、处理学生时,多多参考历史案例和兄弟院校的经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也许就不会以这种“难为情”的方式上热搜了吧?

  罗尔斯曾在《正义论》中写道:“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像真理是思想的首要价值一样。”而正义展示力量,需要更广阔的视野;规则平稳运行,需要不断查漏补缺。

  一言以蔽之,校风各自有别,纪律宽严有分,但无论“严肃处理”还是“治病救人”,都得服务于正义的目的。至于规则,它必须是烧红的烙铁,而非有弹性的皮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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