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9日,全省冬春火灾防控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记者从会议了解到,省防火安全委员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1年3月在全省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工作的重点主要是“三大行动”和“四大工程”。
其中,“三大行动”包括:开展遗留隐患攻坚清零行动、开展重点场所集中排查行动、开展突出风险综合治理行动。“四大工程”包括: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打通基层消防监管“最后一公里”工程、抓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提升工程、落实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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