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纪委通报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本报讯 (记者 李三旺 通讯员 薛浩平)昨日,市纪委通报了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通报指出,端午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严防“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密切关注“四风”新动向新表现,久久为功、善作善成,党风政风持续向好。但是,仍有一些党员干部置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我行我素、恣意妄为,不收手、不知止。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将近期查处的四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进行通报。

●偃师市委农村工作办公室主任王学军私车公养问题

2018年1月2日至3月21日,王学军通过自己或授意他人使用偃师市委农办公务加油卡为其私人名下牌号为豫C556W9的轿车加油12次,共计加注92号汽油446.16升,合计3076.93元。2018年5月28日,偃师市纪委给予王学军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3076.93元予以收缴。

●涧西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负责人卫晓莉等公车私用问题

2018年4月24日,卫晓莉与职工边超、张海涛、姬娜、苗晓丽在吉利区学习结束返回途中,擅自改变行程,驾驶牌号为豫C7790S的公车前往龙马负图寺、汉光武帝陵、王铎故居等景点游览。2018年5月23日,涧西区纪委给予卫晓莉党内警告处分;涧西区监委分别给予边超、张海涛、姬娜、苗晓丽警告政务处分,并补缴相关费用。

●栾川县陶湾镇中心学校校长席长海违规使用公款为其个人车辆缴纳保险费用问题

2013年至2015年,席长海违规决策用学校公款为牌号为豫CDD169的个人私车缴纳保险费用11417.13元,违反廉洁纪律。2018年5月22日,栾川县纪委给予席长海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11417.13元予以收缴。

●孟津县朝阳镇民政所所长张保伟套取资金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

张保伟利用经手给朝阳镇敬老院购买电视机的便利,采取重复报销的方式套取资金5000元。2015年10月,张保伟将此款用于给职工发放加班费、值班费等补贴。2017年11月27日,孟津县朝阳镇党委给予张保伟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5000元予以收缴。

通报强调,各级党组织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监督,特别是针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出新招出实招,动真碰硬、持之以恒,以严明的纪律推动作风建设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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