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河南日报 >> 内容

“工资保证金”是定“薪”丸

    人社部、住建部等7部门印发的《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规定》已经正式施行,明确工资保证金按工程施工合同额(或年度合同额)的一定比例存储,原则上不低于1%,不超过3%。(据11月2日《工人日报》)

    近年来,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新闻时见报端。虽然各地各级政府部门年年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农民工讨薪、追薪,但由于涉及面广、涉及人员多,加之法律法规不健全,一些企业主和包工头的欠薪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戒,不少农民工依然面临着“年年欠薪、年年讨薪”的尴尬局面。连续两年未发生欠薪的,新项目存储比例降50%;三年未欠免于存储;前两年内有欠薪的,存储比例增加50%以上,被纳入欠薪“黑名单”的,增加100%以上……“工资保证金制度”明确差异化存储规则,从制度上鼓励守法企业、惩罚失信主体,无疑是颗定“薪”丸。衷心希望各地认真落实“工资保证金制度”,切实做好欠薪防治工作,让农民工真正远离“讨薪”之忧。      (廖卫芳)

分享